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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曾写过《学界必须遵守“早发表,晚评价”的基本原则》一文,谈过 “早发表晚评价”原则在科研评价中的必要性问题。然目睹国家层面破“四唯”后学界“换汤不换药”的现状,觉得有必要再强调下“早发表晚评价”对科研评价的指导意义,于是乎在原文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形成此文,以引起大家对科研评价问题的深入思考和讨论。
做科研的童鞋们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当自己辛苦撰写的论文刚一面世,尤其是发表在顶级刊物上,自己会认为这是一重磅成果,是个“宝”,在学界能引起强烈反响,自己会欣喜若狂;过些日子再看,发现有些地方表达不够准确,有少许的遗憾;过几个月再看,或发现考虑的因素不够全面、或发现前提假设不够严谨、或发现数据分析漏洞百出,以至于结论的可信性大大折扣,此时自己觉得这样的论文是颗“草”;再过几个月和同行高手讨论时,人家说你的论文立论不成立、凝练的关键问题“本末倒置”、结论可能会误导同行。自己听到这些,真乃洋鬼子看戏——傻眼了,觉得这样的论文与“垃圾”并无两样,以至于想找块豆腐撞过去。
如果这样的论文连自己都不认可,则不可能被同行认可,更不可能通过实践或时间的检验。确实,发现论文的错误需要时间,而确认论文的价值更需要时间。华罗庚教授之所以提出“早发表晚评价”这一科研评价原则,是因为他早就认识到:科学工作要经过历史检验才能逐步确定其真实价值,这是不依赖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做理论研究的学者,从创建理论、发展完善到通过验证,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如爱因斯坦创立的广义相对论、魏格纳提出的大陆漂移说等,都是经过长期验证才得到广为认可;做试验研究的学者,试验结果必须通过同行的可重复性检验方能站住脚,这通常也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做技术研发的学者,产品的效果不是广告说了算而是市场说了算,这也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搞定滴。
纵观科技史,这样的论文才可能流芳百世:(1)发表后争议巨大,但后被实证“一剑封喉”;(2)发表后几乎长期无人理睬的“睡美人”,后被恍然大悟者慧眼识珠发现其潜在重要价值,吸引后来跟风者一窝蜂跟进。当然,或有其他的,欢迎大家补充。
科研中急于求成的心态要不得,科研评价也来不得半点虚假且必须遵守其客观规律。科研中有了新认识或新发现,自己要反复检验,不要为了“上镜”抢先发表漏洞百出的论文。确实有突破性研究论文发表了,本人一定要耐住性子,某些部门和新闻媒体也不要为吸引眼球“放卫星”炒作,须知“实践(时间)是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而这通常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其实啊,也甭担心,因为“是金子早晚会发光的,是沙子会无声无息沉入海底”,科研嘛,本来就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假的真不了,真的也无法否定。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第(十二)条指出:“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深入科研一线,掌握一手资料,不人为夸大研究基础和学术价值,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不得向公众传播。”嗯,这话说的到位,是尊重科研规律的体现,必须点赞。
无疑,正确的论文价值导向是看论文本身的质量——突破或解决了什么样的科技难题,而不是看论文发表的载体——刊物;评判论文质量的公正“裁判”是实证,而不是少数的审稿专家;评判成果意义的“裁判”是“时间”,而不是“宣传”。短期的科研评价违背了客观规律应予改革,而中长期或长期的科研评价方为正途,如此才能鼓励十年磨一剑者潜心攻坚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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