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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要素与审美过程刍议
——门外谈艺录之一
杨文祥
每当看到朋友们在博客上发布的摄影和诗文佳作,我总是本能地感受到摄影、文学、美术、舞蹈、音乐、雕塑,无论是哪一种艺术形式,它们内在都是统一的,都是人类对世间真、善、美的共同追求而形成的精神成果和艺术结晶。
艺术家通过自己的作品与艺术欣赏者进行艺术交流与精神对话。于是,这一艺术交流与精神对话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审美过程。
正因其如此,艺术作品的美学价值,并不是一个静止的和凝固的物态存在,而是通过一个动态的,与艺术欣赏者互动的交流过程来实现的。
在这里,艺术家、艺术作品和艺术欣赏者这三方面审美要素是三位一体的,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这个审美过程也不可能完成。与此同时,相应艺术作品的美学价值也就不可能实现。
在此进行交流的是艺术家和艺术欣赏者双方,而艺术作品则是双方交流的中介,或称媒介。
诗如其人,画如其人,摄影作品也是如此。这些作品并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作者的精神风貌和审美价值追求的艺术表现形式。
由于整个审美过程的终点落在艺术欣赏者一方,因此,作者的主观艺术追求往往不可能完全把握艺术作品在客观上所实际产生的艺术效果。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初衷,不过是将个人的身世经过艺术加工形成一部爱情悲剧,可是后人却从中发现了更为宏大的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此。
盲人音乐家阿炳的代表作《二泉映月》,是当年在街头卖唱生涯中完成的。他创作这首乐曲的初衷,不过是为了糊口谋生,决不会是为了完成一部中国民族音乐的经典之作。
就是说,越是高层次的艺术追求和艺术作品,就越需要高层次的艺术欣赏者来与之共同完成这一艺术审美过程。否则就难免明珠投暗的命运。试想文革时期,有多少作为无价之宝的文化艺术珍品被那些无知的愚氓视为封、资、修和反动的东西而付之一炬?
参见:《光与影的舞蹈——张玉秀摄影佳作欣赏(2)》正文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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