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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修扬中润东黄氏宗谱需要对旧谱作校注
----晋陵圻庄黄氏宗谱续修启示之三
黄安年文黄安年的博客/2017年6月10日发布
2013年出版的晋陵圻庄黄氏宗谱(第十次修谱)给我们的续谱工作以多方面的启示。其中之一就是需要对沿用旧谱做必要的校勘和注释。
宗谱和历史正史和地方志不同,宗谱的受众面和关注面有限,在考证和校勘方面,家族后人对于本族延续的宗谱中可能的错讹不便明说,往往萧随曹规,原文照录。此外,限于历史条件和局限,历史上修谱,在编纂和印刷过程中出现错谬难以避免。古文献研判历来重视校勘学,对于宗谱研究也不例外,因而为了对先祖负责对历史未来负责,宗谱的校勘任务并不轻松,不宜采取照录原则。
此前的修谱包括民国版的续谱用语多为文言和半白话文,某些用语和姓名在帝王时代需要避讳,还有某些生僻字和繁体字,时下许多年轻人难以辨认。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宜按照旧版原封不动地置入20世纪新时期的新谱中,对旧版做些必要的校注在情理之中。在新续修宗谱时,该校订的要作必要的勘误和校订,该注释的做必要的注释和说明。
这里涉及这些必要的校注在排版时如何处理,是放在文后还是各卷的末尾。此外,还涉及是否需要标点断句,某些序和传是否需要有白话文版问题。这也是在编纂时也需要统一认识和处理的。笔者以为,我们的新谱需要兼顾传统和现代,既要保持原貌又要做必要的校注。需要附上一些白话文译文.旧谱照繁体排版,校注和新谱均为简体。某些疑难问题必要时作注说明,旧谱中的干支、年号纪年等,附录列出我国历代纪元表、公元甲子互检表、时辰对照表等。如《凡例》六所言:“老谱资料,沿袭原版干支、年号纪年,新编资料原则上采用公元纪念。新编世表中涉及的生日、忌日纪年事宜:公元纪年后的日期视为阳历,干支纪年后的日期视为农历。”(《晋陵圻庄黄氏宗谱》卷首第8页)
关于原谱的校勘问题。晋陵圻庄黄氏宗谱《续修宗谱辨讹记》称“历经本次谱事,方知修谱非易,细为查查校,可疑之处岂尽无之,疏忽亦在所难免。景昭公派三分开列‘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三大房分,支分派别,缕析条分。老二房分祖大寧(宁)公与老二房分祖宥公同徙南场(今圻庄朝西村)为居,而民国版宗谱却误将‘老二房南场’与‘老三房南场’通称为‘老三房南场’。目下,新谱告竣在望,校对五部慎之又慎,不敢草率从事,尤不可承讹之弊,经与本房分玉多、鹤鸣、建平等族贤商定,将大寧(宁)公支脉明确冠名‘老二房南场’,大宥支脉冠名‘老三房南场’,以免后世讹传。”
其实讹传或者错叙的情况在我们扬中润东黄氏宗谱恐怕不是仅仅一二处,还是需要仔细复查有利无弊。在这方面黄韬宗亲已经提出了一些需要厘清的疑点,例如对于德厚堂字辈的准确表述是恭懿惠和,不是江苏黄氏宗亲网流传的“公义会和”,恭懿惠和和公义会和的内涵是不同的;德厚堂黄氏宗谱《初修谱序》为“四世孙鸚”所撰(见卷一世德考),《内纪世系图》中第四世“鸟”字辈在三世志良下有“鸚”字,在三世志通下有“鷃”字,下为大乐支、“鸧”字下为大恒支(见卷三内纪世系图)。据《竹山翁传》载“公名鸧,字号子遷,号竹山,世居润之东新洲”“先公讳志通”(见卷一世德考)。又《东畴公墓志铭》载“润之东新洲又黄君者讳志通,而东畴其别号也”“长子竹亭”“继母”“抚幼”(见卷一世德考)。墓志铭撰写于何时没有说明。为让后人明白,在续修宗谱时需要说明“鸚”字、“鷃”字、“鸧”字的关联,这“四世孙鸚”是何人是需要澄清的,如果“四世孙鸚”,则不可能是《竹山翁传》载“公名鸧”了。德厚堂的传记中有《竹友翁记》(万历三十三年)、《竹山黄君六十寿序》(万历四十三年)、《竹山翁传》(崇祯十一年)、《竹林黄君七十寿序》(万历四十二年),这“竹友翁”、“竹山翁”、“竹山黄君”、“竹林黄君”是否指同一人,如果是同一人,那么《竹山黄君六十寿序》(万历四十三年)和《竹林黄君七十寿序》(万历四十二年)该这么理解,一个60寿序,一个70寿序,时间仅仅差一年,不加注不易使人理解。
再如第十次修谱的目录页有明显的错乱,同样需要加以整理使得目录页便于查阅。
以上仅仅是举例说明,黄韬、卢生海等诸君已经注意到,只是需要下死功夫,能够厘清的尽量厘清,存疑的建议也要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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