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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年头,自杀也成了一种时尚,我知道的大学校长跳楼、上吊的就有好几个,教师、学生自杀那就更是不计其数了。说来也怪,这种事就像打哈欠一样会传染,广州某高校短短几个月内发生过四起老师、研究生自杀事件。我不知道迄今为止中国有没有没发生过自杀事件的高校?如今自杀蔓延到了海龟,不知是不是湖大、浙大两位海龟揭开了海龟自杀的序幕?我孤陋寡闻,过去倒是没听说过海龟自杀的事情,只听说海龟还没成“龟”的时候自杀或杀人的,甚至把洋老板连带同胞同学也杀了。
网上一位博主介绍的某自杀海龟所在学校的那份讣告的确耐人寻味,发讣告者想表白什么跃然纸上,明眼人一看便知,只是很多事情不解释反而好些,解释后说不定会惹火烧身,在讣告中流水账般解释学校给了死者多少待遇能说明什么?说明死者不该自杀还是说明死者的死与学校无关?
有人认为死者的死与学校没兑现诺言有关,我不这么看,如果果真是学校没兑现诺言,而你觉得自己的确“物有所值”,大可以另攀高枝,不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如果学校不放,你可以拿根绳子跑到校长办公室门口,声称不放你就吊死在校长办公室门口,或者干脆跑到校长办公大楼的楼顶上,脑袋上缠块白纱布,校长胆敢说句不放,你便从楼顶纵身而下,看他还放不放。
我觉得海龟也好,土鳖也罢,自杀完全属于个体行为,应该上升不到群体现象的高度,没必要大惊小怪。自杀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大多数时候,外人无法知道自杀者在自杀的前夕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甚至自杀者寻死的真正原因都无从得知。单凭自杀者的自杀而去指责死者所在的单位或家人有点主观臆断!我相信绝大多数的自杀者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自杀无外乎这样几类:1、因病魔缠身无法忍受痛苦的折磨而自杀;2、畏罪自杀(多发生在官员身上);3、生活中遭受突然的变故或挫折;4、无法忍受某种长期的折磨或虐待。简单地说自杀是勇敢还是懦弱是毫无意义的,例如,一个人长期遭受病魔缠身痛苦不堪,而且累及家人,他不愿再忍受这种痛苦,也不愿意让家人继续劳命伤财,于是选择了自杀,这是勇敢还是懦弱?又如,一个妙龄少女或少男因谈恋爱失败而痛不欲生,毅然投入了大海的怀抱,这是勇敢还是懦弱?如果一个人不得已放弃求生的欲望而为亲人带来一丝安宁,他的自杀绝不是懦弱的表现。一个人如果因为一时的不如意或者挫折而不顾可能给亲人带来的痛苦选择自杀,这绝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说到湖大与浙大两位海龟的自杀,个人觉得,学校没有为此承担责任的义务,我们似乎也没必要因海龟自杀而指责相关学校,也许有人对此不以为然,我们只要想一想,浙大的海龟有多少?自杀的又有多少?为什么别人没有选择自杀而他选择了自杀?这不像交通事故,很多时候你不找撞,可人家会撞你,自杀与否主动权完全在你自己的手中,你自己要寻短见,别人有什么办法?这是典型的缺少心理承受力的表现。
每个人都有选择生与死的权利,但死是不可逆的,所以我们平时就应该多想一想,如果我有朝一日选择死亡,我的在天之灵会不会后悔?在这个世界上,我是不是还有许多的责任没有尽到?是不是还有许多的心愿没有完成?我真的再也没有什么可以留恋与牵挂的人和事了吗?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想像一下,一旦死了,肌肉马上就会腐烂发臭,谁也不想再靠近你,你那曾经光彩照人的音容笑貌再也回不来了,想到这些后,也许就不想自杀了。
有关谈论涂博士自杀原因的网址:http://www.ncku1897.net/post/topic.aspx?tid=27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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