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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若干年前,我所在学校的一个学生因为吃隔夜的烧鸡中毒了,到校医院看病,医生当成了普通的痢疾治疗,结果延误了病情,学生最终不治而亡。显而易见,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学生家长怎么闹都情有可原。然而,学生的父母到学校了解情况后说:“人死不能复生,希望你们接受教训,引以为戒”。我到想问问那些攻击我的“马甲”们,你们觉得这对父母是冷血动物还是理智之人?是否他们到学校与校方大哭大闹一番才能显示出他们的爱子之心?
死者已矣,中国的传统是死者为大,生者不该对死者说三道四。《从海龟自杀说起》只不过阐述了海龟为什么自杀的内在因素,其基本的观点是自杀者大多具有心理问题,不管马甲们如何攻击,我相信这一判断,但这与我是否同情死者毫不相干。
有人拿名人自杀说事,Doeblin当时处于什么样的境况?父亲被追捕,他估计自己不久也将被捕并被处死,最终选择了自杀,我不知Doeblin的自杀与海龟的自杀有什么可类比之处。人们纪念Doeblin是因为他在概率论上的贡献,应该不是因为他自杀了。假如要我来评论Doeblin的自杀行为的话,我认为他不该自杀,应该想方设法脱离纳粹的魔爪。想想真是搞笑,是我在狡辩还是有人在胡搅蛮缠?好在曹某人早就是心如止水之人,任何攻击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对于持不同观点者我在尊重对方的基础上与之探讨,对于没有教养、出言不逊者我只当一阵风吹过。有人说我如此的在意别人的评论,于是也侃侃而谈地“说”了几句,我在意别人的评论缘于两点:1、我尊重评论者,回复别人的评论是尊重评论者的体现(当然此话只适用于本人);2、我关心论及的话题。
那么海龟自杀说明了什么?我在前文中从个人心理素质的角度谈了一点看法。评论者认为我把自杀完全归咎于个人因素是不妥当的,我的文章中说“自杀完全属于个体行为”,“个体行为”与“个人因素”有本质的不同,外部因素也可以诱发个体行为,这没有什么奇怪的。
《论语·卫灵公》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孟子·告子上》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是儒学所主张的基本道德准则。意思是说,生命,是我想保存的,正义,也是我想保存的,在二者不可同时保全的情况下,那么,我就舍弃生命保全正义。死亡是谁都不愿意面对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令人讨厌的东西,那就是丧失正义或尊严,为了正义宁可选择死亡。历史上舍生取义的人不少,一些英雄人物的故事耳熟能详,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邱少云葬身火海、黄继光以血肉之躯堵抢眼等等都是某种意义下的自杀行为,但这样的自杀行为是为了正义、为了更多的人能够生存。我看不出两位海龟自杀是出于舍生取义所为。
海龟自杀恰恰说明高校应该加强心理健康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管理者应该对本单位员工的个性有基本的了解。某些人张口闭口必说中国的科研状况如何如何,据我所知,大学生的自杀现象远远高于教师自杀现象,难道也是科研现状惹的祸?简直莫名其妙!二十多年前的大学生学习压力是众所周知的,为什么那个时候鲜有大学生自杀事件发生?是环境造就了自杀现象频频发生还是长期的家庭教育与环境造就了心理脆弱的大学生?这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大问题。
当然,不可否认,环境因素可能会成为自杀的诱因,改善年轻人的生存状态是理所应当的,但正如陈龙珠先生所言:“自杀对于整个社会与科教界是不可杜绝的”。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减少或遏制自杀事件的发生呢?我觉得应该多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这对于大学生尤其重要,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与中小学教育决定了大学生的现状,把大学生自杀归咎于大学是不公平的,须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有健康的心理素质,任何外因都可能导致心理脆弱者走极端。
2、多关注年轻教师。知识分子的待遇不是个局部问题,有赖于国家整体教育经费的增加,但作为高校的管理者,把眼光盯在那些“高层次、高水平”人才的身上也是不合适的,真正需要关心、可能成为学校未来支柱的是那些年轻教师,而这些教师正处于事业尚未成功、生活没有着落的境况,学校哪怕是细微的关心都可能会改变他们的心境。有句俗话:“饱了给一斗不如饿了给一口”,真正挨饿的是年轻人。骂大街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如果骂街可以改变年轻人的生存状态,我愿意天天骂街。
3、多关注有心理问题者。这是个细致的工作,很遗憾,也许大部分管理者对自己教职员工的个性及心理状况一无所知。这有客观上的难度,不像做学生工作。教师除了上课,你几乎难以与他照面,更何况你对老师了解得多了,人家或许会怀疑你有探听别人隐私的毛病。但至少多关注性格孤僻、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大学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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