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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张欢2016.10.14)

已有 3991 次阅读 2018-10-8 09:40 |个人分类:沙龙纪实|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时间:20161014

地点:教科院310会议室

主讲人:马秋阳

记录人:张欢

参加者:余小波老师、余加宝、陆启越、范玉鹏、刘潇华、单曦影、胡秀银、陈晨、许明珠、王蕊、苏娅、马秋阳、张欢、张然然、梅诗琪

                         

长沙十月的天空,风已不再轻柔,阳光不再通透,每每清晨,如麻的细雨缱绻在发迹,寒意触碰心头。夏末的余温几经挣扎着似乎想要争取一场华丽的谢幕,街道两旁的桂花毫不吝啬的芬芳着这样的十月。这样的十月里岳麓书院创建1040周年与湖南大学定名90周年校庆同喜,这样的十月里长沙理工大学建校60周年与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定名10周年共贺,学成归来的满天桃李似乎要香过了枝头的金桂,这样的十月里,新一期的学术沙龙如期而至。

本期的沙龙主讲人是马秋阳,主题为《“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她首先以建设“双一流大学”背景为索引,简单介绍了我国大学校院关系现状以及中外大学治理的权力结构的比较,最后提出四个建议思考的问题:1)你如何看待中国大学校院关系的现状?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应该掌握在“大学”手中还是“学院”手中?原因何在?(2)“大学办学院”或“学院办大学”各自的优缺点体现在何处?有无破解路径或措施?应该如何完善我国现代大学治理?(3)“双一流”背景下,大学和学院关系发展的大趋势及改革方向是什么?(4)为实现建设“双一流大学”的目标,在高等学校改革中应该如何提高大学里学院师生们的实际“尊严感”与“获得感”?

主讲人马秋阳首先就办学自主权由谁掌握以及如何提高大学里学院师生们的实际“尊严感”与“获得感”两个方面阐述的自己的观点:首先,她认为实现“双一流”、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核心问题在于大学内部治理,而如何处理校院关系则是大学内部治理的关键所在,这也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过程。其次,办学自主权应该在大学手中,还是学院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文化、传统和环境而定。客观来讲,大学办学院、大学统一管理学院有利于高等教育资源在利用率上达到“最大公约数”,此外,一套行政管理班子也能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接着她从我国教育部2011年倡导的17所试点院校的政策与实施情况、以及一些先进国家一流大学的内部治理体系对于我国的借鉴之处两方面谈了自己对试点学院以及院校自主权力构建的看法。最后,她很诚恳的表达自己对思考问题切入点的疑惑,并请余老师能结合自身经历和感触,具体谈谈中国校院关系的现状,以及学院缺乏自主权的具体表现、影响和原因表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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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老师饶有兴致地表达了对这种沙龙提问方式的肯定,在回答具体的问题之前,他首先引导大家思考如何培养自己对于学术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余老师以此次选题为例谈到:关于“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从表象上来看,是学校层面与学院层面两个层级之间的权力分配问题,但深层次的核心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问题。余老师建议同学们对待学术讨论议题,首先要明确问题的实质与核心,透过问题表象探寻其本质,这样才能防止论点跑偏。

关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余老师主要是从现代大学制度的外部制度和内部制度两个方向展开。外部制度主要侧重于描述大学与社会、政府的关系以及怎样更好地处理这些外部关系。余老师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外部关系中,最大问题是高校自主权有限,大学与社会尚未建立起一种相互合作的密切关系,很多情况下还是由政府主导。关于现代大学的内部制度,余老师主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来进行分析,即纵向结构的学校层面、学院层面、系所层面权力结构的分配和构建,以及横向上的学术权力、行政权力、民主管理权力、党政权力的分配和构建。在具体阐释中,余老师重点以湖南大学为案例,分析了现代大学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的权力分配及其表现形态。余老师在发言中特别强调,对教育相关问题的分析,既要有必要的理论支撑,更要作深入的现状考察,可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进行探讨,形成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以免滋生偏见,或立论空泛。

在对中国校院关系的现状探讨中,余老师首先表达了对《高等教育法》中保证学校在招生、学科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机构设置与人事管理、财产管理与使用等七个方面的自主权等法律规定的认同,随后,余老师主要以教科院为例,结合学院管理实际,主要从财权、人事权、专业设置等方面做了简单的举例说明。他尤其强调,关于院校两级权力的分配,应力求从正反两方面辩证而全面地进行分析和评价,防止片面和主观,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关系,争取应有权力后,就必须承担相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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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是学校层面权力过大,学院一级权力不够,原因何在呢?余老师认为,这种状态的存在,从历史角度来看,首先是长期以来计划经济机制体制的惯性作用,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深,上级命令,下级服从,行政指令,这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其次,从现实来看,学院制在我国发展的历史还不长,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建国后我国大学在相当长的时间是校系结构的模式,改革开放之后许多大学开始纷纷建立学院。在学院制尚未成熟的发展阶段,由于其本身还缺乏一种自我约束、自我调控、自我管理的有效机制,学院权力过大就难免出现一收就紧,一放就乱的局面。余老师特别结合自己在美国伯克利、戴维斯、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的访学经历,对这一观点做了中西方学院制差异化比较的补充说明。西方诸多学校学院制建制成熟完整,许多大学学院的院长都是职业院长,学院有足够的能力运用好权力,相比来看,我国大学学院制的成熟建制还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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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老师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对于“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问题的分析,要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去综合看待。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走向和现在亟待解决的各种突出问题等方面看,逐步推进学校权力下放,使学院拥有更多权力,这是一个基本趋势和方向,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的研究型大学,权力架构的重心应在学科;规模较大但水平一般的大学,权力架构的重心可在学院;而规模较小的高校,如一些二、三本院校和高职高专,权力架构的重心可能还是应该放在学校这个层面上会更有效一点,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找准自身定位形成合理的校院权力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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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玉鹏随后接过余老师的话,说道在我国由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转变的过程中,学院办大学的“学院制”办学理念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必然趋势。随后他从为什么赞成学院办大学以及学院办大学的操作路径两个维度对主题进行了研判。首先是赞成缘由,他从大学本质说、文化生态说以及管办评相分离说三个层面进行了解析。第一,大学本质说。在哲学上,本质是对“是什么”的回答,指的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大学的本质指的就是对大学“是什么”的回答。雅斯贝尔斯在《大学的理念》中开宗明义,“大学是一个由学者与学生组成的、致力于寻求真理之事业的共同体”。这里其中一个关键词即“致力于真理之事业”,它讲的是大学应探寻高深学问,而探寻高深学问的职责实际有学院中的教授和学者来探究,因此要落实学院办大学,使其落地生根。第二,文化生态说。大学本质即是一种特殊的生态系统,生态化发展是大学发展的趋势,以生态理念引领大学建设使大学展现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特征,必将推动大学的可持续发展。学院作为生态系统中核心动力因子,是助推大学生态系统可持续运转的关键,因此必须将学院制落实到实处。第三,管办评相分离说。教育管办评分离是当前高等教育治理的主攻方向,其实际上是教育管理权、学校办学权、教育评估权三种权力之间相互分离、相对独立的权力分配关系。落实学院制,主张学院办大学则是学校办学权落地生根的应然之义。其次,是学院办大学的操作路径,他从观念导向层面和运行管理层面进行诠释和阐述。第一,观念导向层面。改革者应更新观念,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降低学校管理重心,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从制度上明确校、院、系之间的权、责关系。第二是运行管理层面。应明晰校、院的权责、学院实体化,权利重心下移、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适当分离、充分重视和发挥监督机构的作用。

陆启越在发言中谈到他对本次沙龙主题“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的理解,认为这实际上是高校内部管理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相互博弈的一种表现,在这里,大学代表的主要是行政权力,学院代表的主要是学术权力。他认为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应掌握在学院手中,主要基于以下几点:首先,从高等教育管理的起源和发展来看,大学的行政权力不是外在赋予的,而是大学自身逐步演绎出来的。世界最早的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和巴黎大学,最初只有一个教室和十几个学生,那时,大学并没有行政权力存在的必要。后来,随着高等教育功能的日益凸显,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高等教育机构日益庞大,其行政事物日益增多,大学的行政权力才得以应运而生。其次,从大学的组织特性来看,学术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学术权力是大学的基本的权力。虽然,行政权力的有效行使能够保证大学机构运转顺畅,提高办学效率。但行政权力只有在尊重学术权力的前提下,才能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后,从我国高校校院关系的现状来看,目前很多高校沿用传统校系模式中的管理运行机制,主要管理职能仍然留在学校一级,学校一级处于支配的、主导的和强势的地位,学院一级处于依附的、被支配的和弱势的地位。这种传统的校系管理模式,无法适应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高等教育市场的激烈竞争,同时也不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和高校管理效率及办学效益的提升。因此,在当前政府积极转变职能,从“划桨者”转变为“掌舵者”的大背景下,高校应将主要的管理职能从学校手中下移到学院手中,以充分发挥学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余加宝在随后的发言中首先对余老师在当前我国校院关系现状——权力主要集中在学校一层的原因分析进行了补充。现实层面上我国学院制的发展还在一个建设过程中,学院制现行的整套体系没有为权力下放做好必要准备。同时,她从高等教育发展现状的角度做出适当的分析补充,就高等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来看,现在高等教育的发展虽然与社会发展存在一定距离,但随着高等教育逐渐走近社会、融入社会,与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学校在这个过程中有必要高效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发展。社会对学校的评价是以整个大学整体为评价对象,而不是单独的某个学院,学校必须整合自身内部资源,统筹安排、发展,这既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等整体办学质量,也有利于使学校更自如地应对外部环境的发展。随后,她还结合系统分析法的观点总结了校院之间的关系。校院之间是作为系统与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而存在,不能片面划分,而要恰当地处理。一方面,系统是由各部分组成,各部分统筹于系统之内。大学的学院层面必须作为统筹、规划各学院的发展,其掌舵作用还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学校层面就必须立足于自己的出发点,如办学理念、办学历史、目标愿景等方面,对于学院发展的设定应统筹于系统目标之内,使大学系统整体能够有序运转。另一方面,作为系统要素构成的每个学院子系统,要有自己的一套运行方式,应该保持自己的活力,这样才能促进学校整体的高效发展。就目前而言,大学章程对学校层面自主权利的设定是非常明朗的乃至严格的,但就学校如何放权给学院层面,如何提高学院办学活力方面还尚有努力空间。而为了刺激和提高每个子系统的运行活力、工作效率,学校适当地下放权力,无疑合理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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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曦影赞成余加宝对于院校关系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的看法,并具体从两个方面展开谈了自己的看法:一是要根据学校类型的不同,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她描述了近几年来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个类型学校专业设置呈现一种趋同趋势的现状,为挤进综合性研究大学,很多学校在学科设置等方面,忽视自己学校办学的个性化发展,背离创建之初以某一个学科见长的发展背景,盲目跟随潮流,以热门的财会专业为例,培养出诸多所谓“标准化”的人才,而并无相应的学科实力。她认为每个大学都应该找到自己的定位和特色,服务于自身发展而不是,盲目追风。对于院校关系而言,也不需要绝对选择的其中的某一种,不需要带有倾向性,高等教育改革自身有能力进行必要的自我调控以顺应时代改革潮流。二是结合学习经历谈到不管是之于校长制还是之于教授制,在处理很多问题都需要权衡,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应力求建立一种对话和协调的机制,明晰各自的利益诉求,找到一个合适的点来将两者所长划分界限,不能太过于绝对。她认为学院自主权的下放不能盲目,而更多要在沟通对话中解决。

刘潇华在表达个人看法时主要是结合自己近期正在阅读的相关书籍,创新性的提出从改革方式的角度来对待院校关系问题中学校行政权力的下放。他以美国大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为例,认为美国大革命进程从独立战争、南北战争,更多显示一种人性逐步完善的深层次的政治理论的构建,最终形成一种独特的美国民主制度,是一种渐进式改革;而法国大革命则恰恰相反,从攻占巴士底狱到皇权抗争,权力完全分散于民众之中,疾风暴雨式的暴力革命让他们激进地陷于一种无秩序状态。他据此解释了在校院关系的矛盾问题中,权力的下放、下放的方式,放权的力度和节奏、程度和范围,即改革的趋势和节奏,都需要慎重把握。是在逐步培养院系在有权利意识和行使权力的能力后慢慢放权,还是选择其他方式,亦或在不破坏整个权力结构相对完整性的前提下让权力平稳下放,是高校管理层和参与者应共同思考的问题。

许明珠则以哈佛大学学院制管理模式为例,表达了对推动我国学院制改革的借鉴意义。哈佛大学处理院校之间的关系依靠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桶靠自身底部而立,由校方宏观管理,日常行政事务则由各个学院处理。我国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大学长期实行“校系两级管理体制”,导致校系两级特别是校级权利过大,她举出某学者对高校教员的访谈调查结果实例,认为在高等教育发展前一阶段,权力过于集中在校方,束缚了各个学院的积极性。大学建设的重点在于发展各个学科,如果把学科发展直接纳入学校统一的治理体制下,可能不利于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发展,不利于学科增长点的产生,因此,我们应该学习哈佛大学“桶靠自身底部而立”的原则,扩大学院的权利范围,给予其充分的自主性,赋予其人力物力财力的管理权力,带动各学院教师积极性,激发各学科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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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认为院校关系,实质上就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问题。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自主和自治的关系,表现为自主发展能力和自力能力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我把它比喻为中国和香港、澳门的关系,我们在港澳地区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虽然港澳地区有高度自治权,但是本质上,它们都是祖国的一部分。因此,院校关系也应该如此。此外,我们需要端正一个认识,学院有了自治权力,并不一定会导致学校的发展。对于自主性较弱的学院,我们应该完善配套制度的改革,尤其是权力监督机制的建立。第二,处理好行政和专业的关系。行政应该为专业发展服务,行政是专业的保证,而专业的发展有利于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所以,学院权力下放就应该坚决些,改变大学内部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形成教师,行政,董事会均衡的分享治理结构。第三,教育与经营的关系。学校作为专业的教育组织,其核心功能在教育。学校作为组织是一个消耗性单位,不可能无限制计较成本,所以加强成本意识基础上的学校经营,强化学校成本意识同时,也应警惕学校经营带来的学校办学偏离教育规律,漠视教育价值的问题。

王蕊紧接着陈晨谈到,虽然大多数世界一流大学都是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但我们不能说学科不齐全的大学就办不成世界一流大学,像麻省理工学院和加州理工学院这样的一些大学选择有限的学科作为重点发展目标,就成为大家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科不在乎有多全,而在乎有多强。一流的大学都有一流的学科。每一所大学应根据自身条件,努力建设好特色学科、优势学科,而不应该一味追求“大而全”,关键在于有特色,并把特色发挥到极致。就像生物多样性一样,大学应该有多种多样的类型,不同类型的学校各有特点,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类型中保持特色,出类拔萃,这就是一流的真正含义所在。从另一个方面讲,虽然大多数世界一流大学都是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我们也不能说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都能办成世界一流大学。综合性不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充分条件,过于追求综合性则很可能掉进一个“美丽的陷阱”。因为任何一所大学所拥有的资源都是有限的,如果将有限的资源平均分配到每一个学科,这样会使任何一个学科都难以得到充足的资源支持,从而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实际上,在知识的疆界不断扩张的今天,世界一流大学中没有一所大学追求成为设立所有学科的大学,所谓综合性也都是相对的,都是根据自身的宗旨和环境决定的。 例如,哈佛大学就没有工学院,而麻省理工则没有医学院和教育学院,因为这两所大学同处一城,新建学科短期之内很难超越对方,因此他们没有苛求学科齐全,而是各自重点发展自己的优势学科,力求学科互补。

梅诗琪在发言中说到,在拿到选题、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我国高校其实是一直有在进行大学学院改革的,但是为什么就是权力下放一直不坚决呢?她认为学校上级还是对学院有担忧,对放权后学院使用权力的能力不放心。所以学院也应该从自身做一些改善。在学术上,加强学科建设,树立学院专业品牌,让上级看到其有承受学术自由权力的能力。其次,学院自身治理模式也可以完善,保证权力使用公正、公开、公平,没有滥用。她举例说明东北师大一直执行着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负责制,并完善权力监督与反馈系统相结合。另一方面,她认为我们的大学虽然要朝着学院办大学的方向发展,但是我们的历史文化与国情也不可能像西方大学那样拥有充分完全的自主性与独立性,而且大学毕竟是一个整体,学校也是要有一定权力的,但是学校只能制定宏观粗略的目标和精神,上级指令不可以太具体,否则无法与各学院各专业的特色相对应。在学院改革方面,青岛大学学院改革实行方案(2003)中有可以借鉴的地方,比如在人事管理、办学管理权、内部机制设置等方面,只要符合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学校整体教学秩序下,学院就享有自身制定计划的权力。学院改革是个长时、渐进的过程,这些措施对于我们目前的改革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张然然认为对于“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需要找到一个权力的平衡点。需要下放一定的权力到学院,但是如果完全任由学院来办大学的话,在学校整个的管理上可能产生偏差。关于“学院办大学”,她谈到蔡元培校长在北京大学的改革:其中有一项措施便是“教授治校”。“教授治校”没有得以发展下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教授治校是一种基于民主决策的管理方式。当时的北京大学政教合一,官师合一的气息比较浓厚。同样的,现如今由于我国的政治制度,完全做到民主决策不太可能,完全交由二级学院,教授来管理应该也比较有难度。第二.校长负责制。学校内部事务虽由教授进行管理,但责任仍需校长负责。这也是我国大学现如今面临的同样的问题。第三.治理的效果完全取决于教授群体。教授群体的质量影响整个学校的质量。类比现在,如果完全由二级学院来管理的话,整个学校的体系运作可能会陷入困境。同样地,权力过分集中在大学层面也不利于二级学院的长期发学术展和学科建设。因此,找到大学和学院两个层面的权力平衡点很必要,这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发展过程。

张欢首先谈到她对单曦影的观点中大学专业设置趋同的理解,她认为学校专业设置趋同很大一部分原因应该归结于高校排名,排名促成了这种局面,为了挤进去,为了各项指标、计划、评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竞争,一方面很难,头顶上有很多指挥棒,学校就要把这种目标诉诸于每一个学院,要综合,要一体化,这样就很难给学院很大的自由发展的权力,另一个方面又很简单,只要跟着这些指挥棒走就可以,这是综合性大学很难回避的现实问题。对于学院和学校的关系,她认为学校应该始终站在学院长足发展的长远角度,在学院需要的时候,提供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帮助,不管是硬件的设施设备,还是作为软件教育投资的师资配备,表现出一个很好的合格的形象代言人兼管家的角色。学院也应该懂得:“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也就是清楚的权衡自己能在多大程度上申请权力,一方面,只争取和运用自身能够很好的发挥和运用的权力,这种权利的争取和使用的目的也毫无疑问必须是以学科发展、学院发展乃至学校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这种权力的行使需要谨慎的同时也需要监督,另一方面,学院能“说话”,有机会“说话”,说的话也有人听,但是绝不能凌驾于学校权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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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秀银在发言时首先向在场的所有同学提问“是先有大学还是先有学院”,她认为随着学校发展壮大,其规模、结构、管理职能也相应的发生变化,在改革院校的关系上要更好发挥学院的作用,就应该把重点放在学院上。在学校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下,一方面学校的领导缺乏足够的精力或能力平衡各个学科的发展,学校的各个行政职能部门可能并不了解各个学院的学术、师生、乃至学科发展情况,用同一套方法去管理各个学院,可能会引发教职工、学生的不满;另一方面,硬性的行政干预过多,学院只是被动的接受各个职能部门的指示,为各种检查、验收、评估、评比所束缚,这种被动的接受各个职能部门指令的办学方式,无疑会使得学院办学积极性和热情降低、管理效率下降。她对学校如何更好地下放给学院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提出两点看法:一是信任。学校要相信学院的办学能力,即学院有足够的能力促进其学科建设和学院发展。二是决策权真正的下放到学院,为学院自我管理提供自由发展的空间。最后她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即现行教育管理体制下,我国传统的院系能否习得西方大学院系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

马秋阳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希望余老师能就学校如何下放权力到学院谈谈自身的看法。余老师主要从学院自身建设和学校管理层两个方面做了简单阐释。首先,就学院自身而言,其自身储备如何、基础工作是否到位,是衡量学院自身发展的重要标尺。在学院建设初级阶段的不成熟时期,校方需要配合学院做好各项基础性的工作,包括学院领导班子配备及各方面基本设施建设。其次,从学校管理层来看,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管理体系和行政管理系统要有一种变原来的“管理”为“服务”的一种态度和观念的转变,适当的给予学院部分教务、科研、人事等方面必要的权力。余老师以博士生招生为例解释了学院学术自主权的必要性,观念转变是权力下放的前提。从本质上讲,学校的行政权力应建立起一种切实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师人员服务的理念。

沙龙最后,余老师首先对主讲人马秋阳为本次活动所做的材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表示赞许,同时赞扬了本次沙龙加入“提问”的谈论方式,并据此鼓励大家:所有的事情只有在积极尝试后,才能比较出区别,有所选择,而不必单纯的拘泥于某一种模式。随后,余老师针对本次沙龙谈论大家的发言和表现作出简单评价,在肯定同学们各自的看法和观点的同时,余老师着重表明,大家不必担心讲得问题和观点不够全面、系统、面面俱到。首先要敢于表达,能就某一个点展开,久而久之学习如何从不同的角度去表达。除此之外,他从两个方面给大家提出建议:一是从理论方面做准备。拿到选题之后首先要明白问题的实质是什么,然后有意识地收集理论资料,使思路更清晰。二是从实践方面做准备,以此来为理论准备做实践材料支撑。此外还要考虑时间成本,保证时间成本最优化,以此来保证讨论有根有据,言之有物,言之成理。

对于留学生苏娅,因为语言交流的原因,这次的沙龙没有发言。余老师在最后特别询问了她对讨论内容的理解程度,并鼓励她能积极参加以后每一次沙龙讨论,首先要胆大、勇敢,要敢于说,最开始可以几句话表达自己的观点,然后越说越多,越说越自然,越说越流利。






【参考资料】

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

材料导入:

20165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的石中英部长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就如何建设双一流大学提出他的观点:“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是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在完成这一任务的历史进程中,必须不断地调整大学外部和内部的关系,尤其是大学内部的校院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在大学发展、学科建设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真正实现学院办大学的理想。毕竟,没有一流的学院,就难有一流的大学。”强调了改革大学内部院校关系的重要性,并对于如何调整我国大学的院校关系提出了改革建议。

1、建设“双一流大学”的提出

2015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为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一步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步伐,要统筹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方案制定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宏伟目标: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到21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为实现这些目标,方案还就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任务、改革任务、支持措施和组织实施做了具体规定。

方案发布之后,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各高等学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被认为吹响了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冲锋号。刚刚出台的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把“两个一流”建设纳入到教育现代化重大工程系列当中。在这两个政策文件的指引下,各地、各高校也正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十三五规划的制定,进一步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师生活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具体措施。然而,从已经出台的一些区域性和部分高校的政策文件看,校院关系的调整与改革尚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2、我国大学校院关系的现状

校院关系,指的是大学管理层与学院一级教学科研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目前这个关系的现状是什么?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是大学办学院,而非学院办大学。展开一点说,在校院关系上,学校一级处于支配的、主导的和强势的地位,学院一级处于依附的、被支配的和弱势的地位。这种关系不仅体现在学院领导班子的配备上,而且还体现在学院的专业设置、招生、人事招聘、职称晋升、课程与教学管理、科研组织、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资源配置等很多方面。

可以说,在大学内部的校院关系中,学院一级的自主权是非常小的。这一方面反映了目前高等教育法赋予大学办学自主权本身的落实不到位,很多自主权也不在大学手里;另一方面与长期以来形成的大学内部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也有着直接的关系。众所周知,大学和学院处于不同的行政序列,大学一般是厅局级,少数“985大学”是副部级,实体性二级学院都是处级,与大学的职能部处在一个行政级别。大学对学院的管理基本上参照政府部门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方式,各学院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领域的学科特性很少或很难被考虑,“标准化”“一刀切”“齐步走”的现象比较突出。

从实际情况来说,学科建立在学院的平台上,学院是学科建设的主体,从而也是人才培养的主体、科学研究的主体、社会服务的主体、文化传承的主体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主体。以人才培养为例,各个学科对人才的素质要求是不一样的,适合学工的与适合学理的不同,适合学人文学科的与适合学社会科学的要求也不同。从这个角度来说,什么样的学生最具发展潜能,应当是各个学院的教授们说了算,学院在招生工作中应该具有主导性的话语权。但现在的情况不是这样,大学招生是大学的招生办说了算,是招生办统一制定招生政策、统一进行招生宣传、统一组织录取。招生结束后,招办将录取的名单交给学院,招生工作就算结束。招办在分析招生质量时,主要就是从各专业招收新生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及其历史变化来看,对于各专业特殊的素质要求不做太多分析。

与人才培养领域的情况类似,其他工作领域的校院关系也差不多,作为大学层面具体执行部门的大学各职能部处在工作中的行政主导非常强,不愿意或不能够深入地了解、考虑院系工作的特殊性、多样性和具体情况,导致各项工作中的专业性比较薄弱。这就导致了大学及其职能部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担纲主要的角色,开会、调研、做规划、发文件、定指标、进行监督和评价等,忙得不亦乐乎。学院层面在大学的各项改革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未能得到切实的尊重与发挥,很多时候反而成了改革和发展的客体,担当执行、配合、服从、接受评价等角色。作为这样一种角色,学院在大学诸多改革中的自主权和话语权比较低,多数时候都是被当作改革的对象,对大学改革本身有一种恐惧感、疲劳感甚至厌恶感。尽管近些年来我国高等学校的改革层出不穷,但是学院师生们的实际“尊严感”与“获得感”并不明显。

其实早在2011年,国家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的“国家试点学院”改革方案中,曾倡导参与试点学院改革高校以学院为主体,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人才培养改革实验区。但这项改革方案在后来的几年中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2012年教育部曾下发《教育部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24项支持性政策措施,包括四项主要内容:第一,改革学生招录与选拔方式;第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第三,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第四,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其中,第四项内容的具体措施包含:落实和扩大试点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自主权,支持试点学院依照学院章程自主确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配置各类资源,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这首批试点学院包括以下17所:清华大学理学院、北京大学物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南开大学泰达学院、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 中国科技大学物理学院、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推进了大学学院制改革,大学基本形成了校、院、系三级办学体制,扩大了二级学院的办学和管理的自主权,实现了管理重心的下移,提高了管理效能。大学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两种性质不同、行使方式各异的权力并存并行,既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的二元结构系统,学术性和文化性是大学组织的根本属性。而学院从组织结构来说,与大学是一种隶属关系,但从组织属性而言,学院又有自身的规定性,有其自身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理。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学校权力的下放不够坚决,权力配置不够均衡,权责对应不够清晰,权力冲突时有发生,学院自主权缺乏,内源性制度建设薄弱,等等,这些体制性的障碍束缚了学院发展活力,影响大学教育质量。

3、中外大学治理的权力结构比较

(1)中国与美国大学治理的比较:大学治理是世界高等教育变革的共同趋势,也是中美两国大学发展关注的话题,由于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环境,中美两国大学在治理上表现出明显差异。从治理结构看,中国大学实行党政统一领导管理,党政机构是治理结构的核心,学术委员会等发挥补充作用;重心在学校,学院缺乏办学自主权;美国大学享有法定的自治权,教师、行政和董事会形成较为均衡的分享治理结构,重心在院系。从利益相关者的作用看,两国大学都注重多元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但中国大学党政领导权力发挥主导作用,教师和学生等的影响微弱;美国大学行政领导也具有很大权力,但行政与教师是协商合作关系,教师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学生和其他群体的作用有限。从治理变革趋势看,中国大学治理日益受到国际化、市场化和社会专业组织的影响,但经费的影响不是主要的;美国大学治理则受国际化和社会组织的影响较小,而更多地受到经费紧张的影响。

(2)西方国家的五种大学制度的权力结构主要特点:

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2016.10.14张欢) - 渔舟唱晚 - 渔舟唱晚

 

4、建议思考方向:

1)你如何看待中国大学校院关系的现状?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应该掌握在“大学”手中是“学院”手中?原因何在?

2)“大学办学院”或“学院办大学”各自的优缺点体现在何处?有无破解路径或措施?应该如何完善我国现代大学治理?

3)“双一流”背景下,大学和学院关系发展的大趋势及改革方向是什么?

4)为实现建设“双一流大学”的目标,在高等学校改革中应该如何提高大学里学院师生们的实际“尊严感”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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