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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间相互作用和波速本质
引力是超距作用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电、磁也是超距作用的,光还是超距作用的。电、磁作用现象存在所谓的相互转换效应和感应,因此,超距作用会被“掩盖”掉。本来可直接观测到的那种直接的、超距作用变得不易明显地观测。
电、磁的相互作用或感应现象是最基础的、最普遍的、最强的作用效应,发生在一切物质中。因此一切物质都在充当这种作用的介质。其实,这些所谓的介质,不过就是电、磁作用过程中的无数参于者。可观测的,无数参与者的总效应在空间的强弱分布是场强和传播速度。
如果认为引力或电磁力必须通过介质传递,那么就应该指出施力者和介质的关系,指出介质和受力者的关系;指出三者的物性关系,即从物性上看这三者它们是一体的还是可分的。物质只要是可以个体区分,超距离作用就是成立的。
物质之间的作用本身没有速度概念。因此所谓的质量引力,电磁力都没有传播速度一说。但是,在作用过程中有其它运动物质参与(发生相互作用),宏观效果上就会有作用强弱在空间上的变化和随时间的变化。当这些变化出现某些规律性,我们就说是所谓的引力波和电磁波传播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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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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