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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形式逻辑的话说:如果把不正确的判断(结论)作为真,则正确的判断(结论)就会被说成是假。反之,如果把正确的判断(结论)作为假,则不正确的判断(结论)就会被说成是真。
如果从自身功利的标准来判断的话,则:对我有利为正确,对我无利为错误。
如果以获利为标准来判断的话,则:能获利就为对,不能获利就为错。
这是人们的一般性个体行为特点。是客观规律。
科学的原则是有别于上述一般性原则的。科学的原则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判断(结论)作为真;不符合客观规律的判断(结论)作为假。
如果一国的科学界突破了这个底线,在该国也就没有了科学的合法性。
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皇帝为正确(错误)的判决者。因而,根本上没有给科学的合法性予存在的理由。
科学的原则与世俗社会的判别原则的差别在当代社会是非常突出的。突出到何种地步呢?
为什么学术造假?为了发论文进职称;为了毕业;为了业绩;等等理由。
也就是说,科学只不过是为了获得个人利益的一个口号而已。
由此看来,科学的理念在我国还没有达到深入社会意识的程度。而只不过是是一个名词术语而已。
这就给学科学和搞科学研究工作出了一个难题:就社会发展看,这是必要的,也当然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世俗化的看,则未必是合法的,也是可选择的。
如果放大“未必是合法的”这一条,则任何科学理论都可以被推翻,为了达到推翻这个目标,任何论据都是可以使用的,而无所谓真假。
如果放大“是可选择的”这一条,则我认为是科学的就是科学,我认为不是科学的就不是。
这类与科学本质违背的所谓“科学”原则已经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
大学当然也不例外。
能给学校代来“成绩”的研究工作就是科学研究,否则就不是。 能给个人代来名利的研究,就是科学研究,否则就不是。 那么学生会如何看呢? 能给我高分的老师就是好老师,否则不是。 讲的课程很简单的老师就是好老师,否则不是。 能给找工作的老师就是好导师,否则不是。 能给我上升机会的老师就是好导师,否则不是。等等。
这类原则是普遍而深入的。
就宏观表现而言,根本性的原因只不过是一条:放弃科学的原则,而代之于一条经过包装的、歪曲的“科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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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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