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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顾名思义,是相对于“外资”而言,似乎可以定义为“来自境内的外省市区的资金”,但不应该包括中央财政的基建投资。目前各地叫法不一。天津、湖南、重庆叫“内资”,辽宁叫“省外内资”,吉林叫“外省资金”,安徽、河南、陕西叫“省外资金”,新疆叫“区外资金”、四川叫“国内省外资金”,云南叫“省外企业在滇投资”,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叫“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依笔者之愚见,“内资”早已与“外资”、“中央基建投资”并列为各地获取的三大外来投资,在地区发展中,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理应载入统计年鉴,以供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经济研究人员所用。但由于目前正式出版的各类统计年鉴并未载入此项数据,笔者只好老老实实从各省市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获取。
从各省市区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来看,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贵州等省市区只提到外资,未见提及这一项数据。天津和吉林仅仅提供了相对数据:天津说“实际利用内资增长35%”,吉林说“引进外省资金增长35.5%”。笔者根据其余各地政府工作报告整理了如下数据。由于担心各地统计口径不一,笔者未加排序,仅供各位参考。
华北地区——
山西省:1120亿元
东北地区——
辽宁省:2500亿元
华东地区——
安徽省:4640亿元
江西省:1367亿元
中南地区——
河南省:2202亿元。
湖南省:1443亿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2447亿元
西南地区——
重庆市:1468亿元
四川省:4063.7亿元
云南省:超过1000亿元。
西藏自治区:59亿元
西北地区——
陕西省:1510亿元
甘肃省:449.2亿元
青海省:158亿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646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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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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