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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急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释放原始创新活力

已有 1366 次阅读 2025-10-8 14:32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是落实中央政府推进从0到1原创性研究的关键举措,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成效。

降低知识产权纠纷,激发原始创新活力

在《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障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24年我国知识产权立案72475件,表明我国执法部门对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进行了广泛打击。这一立案数量相当于同年美国知识产权立案数量的19倍,也反应了我国侵害知识产权的案件高发,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态度,会影响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做法。近年来我国出海企业涉入众多的海外知识产权案件,仅2024年美国涉及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达1227起,大约占美国当年知识产权诉讼案件(3806件)的三分之一。而且知识产权侵害案件会严重损害原始创新活力, 2025年上半年我国专利授权量跌幅超过20%,多年坐冷板凳潜心研制的科研成果,轻易就被他人仿冒销售,令无数科研人员寒心。对比大幅增涨的知识产权案件和大幅下跌的知识产权授权数量,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采取有效手段强化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着力降低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才能重新激活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为原始创新工作注入有益的活性。

浙江省是我国发生知识产权案件的重灾区,2024年知识产权立案18598件,占全国总量的25.66%,比第二名广东省(10445件)高78%,而排在第三位的江苏省(6564件)大约只有浙江省的三分之一。处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头部位置的3个省份,发生如此海量的知识产权案件,意味着经济成就中包含着不少的知识产权违法侵权结果,埋下了严重的经济健康隐患。

确保我国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必须重视经济发达省份的经济健康问题,而通过违法侵权、损害原始创新来获取经济利益,显然不利于经济体的健康。高质量知识产权,是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养料,所以当前我国要着重引导浙江省、广东省和江苏省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大幅降低知识产权纠纷,既夯实经济发展的健康基础,也避免违法示范效应对外扩散。

规范电商平台审查知识产权的权限,树立知识产权的权威性

知识产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严格审查,授权给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法定权益不应受到任何非法行为的挑战。现在电商自己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对知识产权进行审查,并决定这些知识产权在各自平台上的实用性,这是明显挑战国家知识产权局权威性的非法行为,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没有权力、没有资格对中央政府部门的决策进行非议或审查。知识产权的权益具有明显的有无特征,电商平台可以登记确认知识产权是否真实存在,但是无权对知识产权的其它属性进行判处。

我国电商平台已经成为知识产权纠纷的重灾区,据枣庄市在2024年披露的信息,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占比达51.91%,年均增涨27%。根本原因在于电商平台不是履行知识产权确权职责,而是对知识产权的法定权益进行二次审查,如果电商平台延迟或否定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就会纵容侵权行为的发生。

以飞快(南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经历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为例,该公司依托大学教授7年研制的专利,生产销售羽毛球握拍训练器,结果该产品正式上市不到半年,就被人公然仿造销售。专利权人在各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上注册拥有的有效专利,然后投诉侵权商家,却多次因对比分析报告中的6视图不全,造成投诉失败。即使投诉顺利,也要经历3-7天的初审、7-10天的被投诉商家申诉,也就是说仿冒者拥有10-17天的侵权保护期,而被侵权者只能眼睁睁看着合法权益被损害。尤其是令人无法理解的是,某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居然采纳被投诉商家提交的一纸毫无法律效力、没有事实依据的个人主观臆断的申诉报告,判定专利权人的投诉失败。

电商平台非法使用知识产权审查权力,并且对电商平台上的知识产权审查缺乏合法性、专业性、权威性,造成知识产权保护乏力,给侵权行为制造生存空间,这是导致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立案快速上升的根本原因。

实现知识产权“批而有用”,营造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给权利人下发证书,而证书赋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既不受国家知识产权局控制,也不受知识产权证书的约束,却由各电商自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说了算,电商将其对知识产权有效性的判决地位凌驾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之上,导致电商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判罚,各自为政、肆意决定和混乱不堪。知识产权是中央政府部门审批给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那么就有必要实现知识产权“批而有用”,不能像现在这样权利人获得授权后,如果需要发挥知识产权的法律作用,还需要重新被电商平台非专业、非权威的再审查一次!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要求各电商平台联通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在技术上是没有障碍的,在推进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是势在必行的。知识产权证书不是纪念品,而是要发挥法律保护作用的强力工具。电商平台是这类工具发挥作用的重要战场,所以要求电商平台切实维护知识产权的效力是合法行动。除了农副产品等无法确认知识产权的商品,所有在电商平台上架的产品均必须确认知识产权,或提供知识产权人出局的授权证明,不应允许在电商平台上销售没有确权的商品。此外,电商平台必须对知识产权投诉予以及时响应,针对没有合法知识产权确权关系的商品,一经投诉,应马上下架,待被投诉商家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才能恢复上架。电商平台针对被投诉商品给予的长时审查和申诉时间,是对合法知识产权权益的严重损害,不符合违法行为处理的正常方式。

我国电商平台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纵容,严重削弱知识产权证书的合法效力,导致诸多权利人不敢将原始创新成果转化成产品。仿冒者像鬣狗一样,在电商平台这个大草原上四处围猎,严重损害我国创新型经济发展的环境。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动,维护原始创新活力,才能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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