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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是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绿色底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指出“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等问题。结合长期研究和实地调研,笔者认为识别问题的“因”,算清“三本账”,老百姓才会买账。
一是算清建设运维“经济账”。如何让建设好的设施正常运营,而不是“白天晒太阳,晚上看月亮”,这一直属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践难题。农村环境治理不同于市政环境项目,涉及污染源分散、地形地貌多元等复杂问题,其中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环保设施等在一定程度上给村级带来债务和负担。例如,以100户左右中等规模村庄一个成本较低的小型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成本也约为30万-50万元(不含管网费用),后期还存在电费、专业人员维护、设备更新等问题。特别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乡(镇)财力普遍缺乏的情况下,怎样多元满足财政投入保障?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如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如何降低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成本?这都需要算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济账”。为此,《方案》凸显建设运维“经济账”,其中提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等经济问题。
二是算清农民主体“民生账”。“政府干,百姓看”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头号难题。一方面,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东部和中西区部的农民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意识存在较大差异,比如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多,农户改厕需求与其他地区的差异较大,诸多留守老人认为厕所使用率就不高(子女在外工作),并且厕所粪污难以处理。另一方面,“政绩项目”将群众与政府割裂开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归根结底是要让农民群众的生活美好,日子过得舒坦,然而部分地方政府推动垃圾处理、污水处置、厕所革命等工作时,大搞“政绩项目”和“形象工程”,大包大揽一切事务并未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杆,更不是问需于民。如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民生大事办好办实,这需要算清农民主体“民生账”。为此,《方案》明确指出“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的工作原则,其中提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避免政府大包大揽等民生问题。
三是算清管理水平“治理账”。职责明确、分类指导和考核激励等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整治。重建设轻运维、先项目后机制等低效管理造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难以运行或运转效率不高。例如大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因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运行管理水平不足等导致进出水不畅、湿地杂草丛生,最终致使处理设备自动报废。除了专业技术和人员缺乏等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存在监管的缺失,比如一些设施多由村民兼职管理,地方政府、职责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等监管责任不明确,未建立相应的制度标准和监督机制等,村庄人居环境长效机制严重缺失。如何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小切口”推动乡村振兴“大管理”,这需要算清管理水平“治理账”。为此,《方案》重点突出“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其中提出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制度等治理问题。
该文有删减并发表于《中国环境报》(2021-12-28),具体见 http://epaper.cenews.com.cn/html/2021-12/28/content_726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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