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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建设“1+1+N”实施体系具体是什么
美丽中国建设“1+1+N”实施体系,是我国为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和分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建立的完整工作体系,由生态环境部在2025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正式发布,目前已基本成型并全面落地推进。
第一个“1”:纲领性总文件
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4年1月正式发布,是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全部举措的顶层总纲。文件明确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锚定2027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的核心目标,划定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重点任务,为全国各领域推进相关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第二个“1”:核心建设抓手
指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和示范载体。其配套核心文件《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于2025年1月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明确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四个层级分级分类推进:
区域层面:重点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战略区域率先突破
省域层面:本着“少而精”原则重点支持5个左右省份开展建设
城市层面:重点支持50个左右城市打造示范标杆
县域层面:重点支持100个左右县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目标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样板。
“N”:分领域行动方案
指覆盖城乡建设、生态保护、产业支撑等多个重点领域的20余项专项行动举措,目前已有23项分领域行动全面推进:
城乡建设类:已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推动50个左右城市取得标志性成果、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
生态保护类:持续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累计已发布184个全国优秀案例
支撑保障类:覆盖清洁能源、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配套领域,形成条块结合、多部门协同的推进格局。
该体系的构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从单一领域攻坚转向全领域系统推进,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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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10-2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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