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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一般性,对一门自然科学的分枝性学科,它有两个立论的基本点:1)其母体学科(可能是多门)的真理性;2)本学科观测或实验事实的客观性。
就抽象的分类而言,本学科观测或实验事实的客观性是对表象描述而言的,属于用主观的“概念”来描述客观。这就有一个问题:所使用的“概念”是本质的吗?
如果一门学科被该学科的研究工作者认为是科学的,则他们必须维护其基本“概念”的科学性,在他们看来,对其学科基本概念的质疑就是挑战,而否定的话则是无可容忍的。
但是,在另一方面,他们本身为了解决学科内部的瓶颈问题,又会不断的向其母体学科求助,寻求来源于高阶层次的科学的支持。从而修订其“概念”,以融入更深层次的科学性。也就是说,学科内的人是有权来修订“概念”的。
很多人不了解这个要点,非要把自身的学科研究向外延伸,一旦被认定为是对某个学科基本“概念”的挑战,则受到全面的抨击也就是必然的。
如果其母体学科的科学性受到挑战,事情就是另一回事了。看谁是赢家。谁赢跟谁走。也就是说,看赢家的脸色修订自身的“概念”体系,把赢家的理论作为出发点,从而实现其对母体学科科学性的“正确的使用”。
也就是说,对母体学科的真理性是带有主观选择性的。或者说,对基础理论的选择性是代有主观性的。
这样,我们也就看出了一个学科是如何获得其科学性地位的:1)选择母体学科当前的主流理论,以标榜自身的出身是真理性的科学。2)用本学科观测或实验事实也印证母体学科的正确性,从而也使自身的“概念”体系被“证明”为是科学的。
科学研究工作的这种两面性是令人深思的。我们始终是在主观性的引导下选择客观性,从而,所获得的客观性是修改后的,未必是本质的。
如果追根溯源,还是会在最普遍的学科基础理论上发现本质上分道扬镳的痕迹,但是,表面上高度的“等价性”往往会使我们迷惑不解。
“等价性”的证明在我看来是一种求同存异的合约。
“等价性”的最终结果是指向“唯一的真理”,也就是绝对真理。
在我看来,在近百年的科学研究中,上面的特点是明显的。
我国为何出不了几个国际性学术大师呢?因为我们不敢于追根溯源,还没有领会如何在最普遍的学科基础理论上发现本质上分道扬镳的痕迹,而且敢于藐视表面上高度的“等价性”。
更不要谈利用“等价性”的证明来获得生存的合约。
我们过分的热衷于:1)选择母体学科当前的主流理论,以标榜自身的出身是真理性的科学。2)用本学科观测或实验事实也印证母体学科的正确性,从而也使自身的“概念”体系被“证明”为是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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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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