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缺乏创造的因素很多,本文略作分析。
缺乏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太低)致使相关人员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或者跟风所谓的热点,平时拿到手的薪水太少(以中部某城市为例,平时薪水不到4000元,与此对照的是房价都8000元了;只有拿了基金、发了论文、获了奖励才能得到5000-50000的年终奖;二者相加才勉强维持家庭生活)。
高校、研究所、国企行政化严重,不懂学术的人员设定一系列所谓的计划和框框管理学术人员,教学和研究人员疲于各种项目申请,真正从事工作的时间很少;同时管理效率十分低下,办事拖的时间比较久(以某二本高校为例,大多数新进教师3-9月分报道,拖到12月尾巴才签聘用协议;对比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1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企业面临经济补偿和罚款)。
年年量化考核,一个年度内没有成果,就没有考核不合格,面临无奖金、待岗等,致使相关人员不得不干短、平、快的事情;首创往往风险大、周期长,在年年量化考核的制度下,潜心从事不确定研究的人就罕见了。
各种专项计划、战略过多,而自由探索和具体行动偏少;人才、科技、艺术创造都不主要是靠计划的,更多的靠他本人的能力、兴趣和自由探索,外加市场调节,和极少量政府部门的计划、战略。经济上,一般转移支付应加大,而专项转移支付应减少;科研上,专项项目应减少,一般项目应增加,并且减少单位和人员的资格及指标限制。以中部某省为例,其科技和人才支持力度不均衡可见一斑,其科技项目经费一般3万元(两年),而××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获得者每年的津贴就10万。
潜规则盛行也是首创缺乏的因素。研究生指导教师,掌握了学生能否毕业的生杀大权,学生权利救济缺失并且导师老板化;承诺配套的经费,高校、研究所、企业不配套;该拨给企业的钱有关部门留一半而企业收据是全部接收;纵向的钱不够,横向的来补;以办培训班的名义,收取会议费;申请人在评审过程中,想方设法争取评审人、基金管理人员的额外支持;基金申请严格,而获批使用、结题松等。潜规则在一定时期维系关联人员的交往和关联机构及行业的发展,它不是破坏性的,而是侵润性的;温水煮青蛙的故事,妇孺皆知;也许我们已经是或某一天将会是潜规则这锅温水的青蛙。
如果一个研究人员每年有100万以上的经费,他或她5-10年过去了,没有像样的论文或产品,那很有可能是那人沉浸于潜规则乐此不疲累积低水平的成果;那人是有条件在5-10年搞出像样成果的。
激发创造,需要公开而稳定的明规则,从而减少心照不宣抑或秘而不宣的潜规则所带来的内耗、浪费和消沉。
激发创造,对于明规则,相关人员都能判断自己是否符合,同时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
激发创造,在明规则之上需要的是信念和活力;基于探索去创造,基于公益去创造,基于自觉去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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