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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结果的评判谁说了算
李侠
近日,中科院发布《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在被调查的40个城市中,青岛宜居指数名列第一,北京得分垫底。看过数据后,朋友们自嘲地说:让我去最不宜居的城市北京吧!玩笑过后,我们不得不反思一个老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各类排名的需求逐渐增多,多元利益主体都希望通过这个数据为决策与选择提供科学依据。正是这种潜在需求的快速增加,导致排名研究的热潮持续升温。问题是,如何对这些质量参差不齐的排名结论进行遴选与鉴别?这就是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
对排名的热情是人类根深蒂固的排序心理偏好的一种生动体现。通过排名在不同利益主体间形成竞争与激励机制,为群体行为提供一种明确的前进路标,毕竟,方向永远比努力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不可能彻底消除排序的偏好。就其积极意义而言,排名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各行为主体的积极性。看看当下各种体育排名、GDP排名、大学排名,以及在此排名的激励下各行为主体的表现不难明白这些道理。那么,由排名引发的潜在消极影响也不难预见:其一,不严谨的排名研究结论,被公众与社会盲信、盲从,有可能产生认知误判,并导致决策失误;其二,一旦排名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一种品牌以后,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就会衍生出排名交易空间,如通过权重设置的交易,为需求方实现社会误导与操控提供依据。虽然,今天中国出现的各类排名才刚刚起步,还远未达到衍生品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中科院这份《报告》之所以会引发社会的热议,是因为它的结论与人们的基准判断不一致。至于它与其他同类排名出现打架现象,更是加深了社会对于这个《报告》结论可信性的怀疑。如何看待这份报告得出的结论,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值得深入挖掘一下:当研究结论与人们的特定基准判断出现不一致的时候,不见得是研究结论错了,同样有可能是群体的基准判断出了问题,因此把板子都打在研究结论上是不公平的。换言之,形成人们的基准判断的常识与认知也是可以出错的,而且出错的可能性极大。完全的诉诸民意对研究结论做裁决是不科学的,也是极其危险的。历史上这类教训数不胜数。
反观这份报告,它设置的六大指标体系分别为:城市安全性、公共服务设施方便性、自然环境宜人性、社会人文环境舒适性、交通便捷性和环境健康性。这个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受访者的主观体验,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研究结论中过多主观性评价因素无法消除的问题,由此引发争议实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客观地说,这份报告中排名前十的城市大多是自然环境优美之地,适合人类居住,而不是最佳的谋生之城。这个指标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要求,应该是很高的标准。问题是人们往往把宜居与谋生混为一谈,故而,公众对研究结论出现大量质疑,在对生活的理解上:研究者与公众不在一个层面上:研究者注重的是活的层面,而大多公众仍然停留在谋生的层面,这种认知差距是造成结论遭热议的根本原因所在。
此次排名遭质疑,也引发我们对于排名研究质量的规范化思考:高质量的排名可以激活激励机制与促进竞争,而低质量的排名则会导致社会与公众出现认知混乱,并有可能误导决策。那么,排名结论的质量如何保证呢?这就需要结合社会监督与独立第三方的鉴别,它依据的原则就是前者以脚的选择(基于内心)为基础,而不是手的姿势与口的言说(基于外在环境)为凭;后者则是依据客观性原则。只有当两者相匹配的时候,排名才能发挥其功能。
【博主跋】这篇小文章是上周应齐老师之邀而写,现发表在《光明日报》2016-6-24的A10版,发表时名字改为“排名如何更科学”,合作愉快,是为记!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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