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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社会契约论》

已有 4097 次阅读 2013-3-9 22:15 |个人分类:读书笔记|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社会, 人权, 自由, 平等

卢梭一个有着浪漫天性与卓越才情的人,是十八世纪所有启蒙思想家中最独特、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位。他的代表作《社会契约论》的中心思想是: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是民主制。

作者主要以社会契约为原理,在这之上推导出了一幅作者自认为的“理想国”。在那里公意成为了压倒一切的力量,它不可能错误,也不可能被摧毁,更不可能屈从于其它的任何意志。社会契约是指我们每个人都以自身及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领导下,并且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社会契约确定主权者,执政者,立法者,法律。他指出主权者授予执政者权利执行主权者的意志,当执政者背离人民的意志时,人民有权罢免他。

同时他指出:自由是人本性的产物。人性的第一关怀就是对于自身的关怀。人人都有自由选择自己的适当的生存方式,并且,人生来就是自由的、平等的,这是毋庸置疑的。此外,人只有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把自由转让出去。当人在枷锁之下而丧失自由时,并不是他没有了天然的与生俱来的自由,而是由于外界强势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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