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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四部委日前联合下文,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已有 2817 次阅读 2011-5-30 17:18 |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电动自行车

很不幸,我用的就是一辆“超标”电动车。时速可达30码,重量80公斤。
为啥突然间四部委联合下文,针对的还是我这个不名一文的小老百姓。
我小老百姓一个,在工作单位附件买房那是根本买不起;我爸又没有给我称为富二代或者官二代的机会,我更别谈买机动车了。好不容易攒足了钱,在离工作单位17km的地方买了一个小房子,由于路程较远,上下班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大概有1.5~2h,为了节约路上的时间,咬咬牙攒钱买了辆“超标”电动车,本以为以后的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可是刚买一个月,我们亲爱的四部委就发文要淘汰我的车子了,真是无语!
为何不见四部委发文要求进行城市道路改革,增加“超标”电动车道,而是采用如此手段去限制我这样一名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
唉!呜呼哀哉!怪只能怪自己是个小老百姓,没有话语权,不像四部委的达官贵人一样,天天坐四个轮子的车上班。
阿Q一下:四部委如此发文,是不是预示中国车市要走下坡路了,所以催着买电动车的人都去买汽车,托市?
         四部委委员看着我骑电动车超过他的轿车了,所以不爽,要把我限速?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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