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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再提供证实"时空性证据"的证据!
青蒿素抗疟药研究的成果(包括提取、结构测定、衍生物合成、药理研究和临床研究)来自数以百计参与者的努力(当然其中功劳有大小之分),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正因为如此,在中国、香港和泰国的各不相同的评奖委员会根据历史真实不约而同地把青蒿素的重要奖项授予了整个团队而不是某个个人的。
我们来看看有关青蒿素重要奖项中的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为什么有人竟公然把集体的荣誉归结为个人呢?
这里列出了有关青蒿素的鉴定书和重要奖项的资料:
1. 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奖状。集体名义,无个人名字!受奖者为卫生部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五二三组。真是值得庆幸,这里有五二三,伟大!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科学大会奖是在青蒿素鉴定会之前,只有一个单位的名字应该是因为由这个单位上报,当时他们可能就不想承认别的单位。(申报科学大会奖是以部门、系统各自申报的,很可能当时是中医研究院的上级主管单位卫生部安排下来,并没有想到征求当时五二三项目办公室的意见,而中医研究院中药所也顺其自然,没有全面考虑,只提名自己一个单位上报,但从写上“五二三组”来看,当时中药所内部也没有人敢争第一,也没有敢说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时拨乱反正,百业待兴,评审机构也是临时组建的,信息也不全面,当时的情形如何,申报要求为何,都需要进一步的资料来证实。)
2. 1978年11月,青蒿素鉴定书。集体名义,无个人名字!
(青蒿素鉴定会是在全国科学大会后,由全国五二三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做的。其所列的主要研究单位是6家。见迟到的报告p55页。)
3. 据说1987年屠呦呦获《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世界科学奖》(注意现在又说是提名),而这个专门针对中国中医界人士的奖项,其幕后操作也早就被人揭示出来,列出这个奖来没意义。
从World Cultural Council官方网站上检索Albert Einstein World Science Award的全部获奖人,
确实没有一位中国人曾获得此奖项。
http://www.consejoculturalmundial.org/winners-science.php
4. 1979年,国家发明奖。6各单位,发明奖章1个(由中药所保存)。发明奖状上只有研究单位的名字,无个人名字。最近,其它单位的奖状竟被某些人毫无根据地说成假的!
5. 1996年,求是基金会奖。集体名义,有个人名字。从求是基金会官网上我们可以看到是“杰出科技成就集体奖”。
1996年度 得獎人名單:
"傑出科技成就集體獎" 十位得獎人合得獎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對"青蒿素" 及其衍生物的研究工作有傑出成就的科學家
http://www.qiushi.org/awardee/groupaward.html
6. 2004年,泰国 Prince Mahidol Award(玛希敦王子奖)。集体名义,无个人名字。从The Prince Mahidol Award Foundation官方网站上看到的是将奖项授予China Cooperative Research Group on Qinghaosu and its Derivatives as Antimalarials,没有屠呦呦研究员的大名。
http://www.princemahidolaward.org/laureate-bio.en.php?type=grp&id=
泰国的这个奖项,在2004年有国家奖励办率领的代表团取回的1个奖章和5万美元的奖金,至今还由国家奖励办保管着。据统计,大多青蒿素研究参与者赞成将这笔奖金捐给酉阳的中学,但只有屠呦呦以个人的名义开始要求分50%以上的奖金,以后又要以她个人的名义捐给酉阳。直到今天,这件好事还未落实。
什么是历史的真实,这需要有证据,被公认的,而不是自己说了算的。现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授予的奖励都给了整个青蒿素团队,大家都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只有一个人跳出来,要把自己的名字凌驾于集体之上!她能在自己引用论文时能把自己的姓名随意挪动,但对这些奖项上的名字把集体改成她个人是无能为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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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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