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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生活杂记之十:公余粮

已有 7536 次阅读 2015-12-9 09:28 |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公余粮是公粮和余粮的统称。

公粮就是农业税。20061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已成为历史。

余粮则是统购统销政策的产物。就是借助政权的强制力量,让农民以国家制定的价格,把生产的粮食卖给国家;社会所需要的粮食全由国家定价限量供应,农民自己食用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后才能留下。卖给国家的这部分粮食就是余粮。我国的统购统销政策从1953年开始实施,1992年退出历史舞台。

形象地说,就是:公粮是农民交给国家而国家不给钱的,余粮是国家出钱向农民买的。

公粮作为农业税,几千年来一直被农民称为皇粮国税,可以理解为:农民使用了国家的耕地,就应该向国家缴纳税费。所以,农民一直认为纳税是一种义务,对农业税未有对抗心理。

但是余粮的售卖,就是统购,是国家强制农民把生产的一部分粮食,必须以国家定价,卖给国家。所以,公粮和余粮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公余粮是一定要上交的。但是,各地的缴纳数量,没有明确规定。好像是一经确定,以后就一直延续下去,基本上不会改变。

就我所在的生产队来说,上交公余粮的数量是好久确定的,我不知道,只是晓得多年来生产队一直是按这个数量上交的。我们全队社员约有300多人,其中成年劳力有200余人。全队的耕地600亩左右,水田和旱地各占一半。每年缴纳的公余粮是5万多斤,其中公粮1万多斤,余粮4万来斤。算起来,公粮是每亩耕地要交20多斤,余粮就是每亩要交70多斤了。如果按人头算,是平均每人要交100多斤哟。

余粮是国家向农民统购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粮食价格,付钱给农民。尽管那时粮价很低,但4万来斤的余粮,总数还是蛮大的。比如稻谷,当年是9分钱一斤,4万来斤稻谷,就是三千多块钱,也就成为生产队的一项重要的现金收入了。

国家只规定了公余粮的上交数量,而没有规定上交粮食的种类,这就给了农民施展聪明才智的机会。我们生产队生产的粮食大头是水稻、小麦、包谷,水稻最多,小麦最少,照理说可以多交谷子当公余粮的。但是生产队在交余粮时,都愿意多交麦子,麦子不够交了,才交谷子和包谷。这样做的理由,一是麦子和谷子的收购价格不同,谷子一斤才9分钱,而麦子一斤是1毛零点,交同样多的粮食,交麦子可以多得钱。二是吃起来,吃大米要比吃面条“经事”,就是吃米饭要管得久点,耐饿久点。经过经济学和实用学的比较后,生产队当然愿意多交麦子了。

有关部门规定,生产队在上交公余粮时,要先把公粮交够,就是把公粮任务完成后,才能够交余粮。因为公粮是不给钱的,而余粮是卖钱的。这就使得农民有了更多的创造:在先交公粮时,一定要先交谷子,不能交麦子。要把麦子留到公粮上交完毕,交余粮时,再背到粮站去缴纳。这种打时间差和价格差的技术,是需要有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社会实践,才能够琢磨出来的啊!

缴纳公余粮,是要自己背运到收购点去的。好在离我们生产队不远处的安木脚,就有一个粮站。每年秋收后,河上的便桥搭起来了,生产队就把谷子、麦子晒好,再安排几个早上,叫大家自带高背篼,把晒好的谷子、麦子,从队上的仓库里,背到河边,背过便桥。有时,生产队的马车会在河对岸的公路上等着,把公余粮运往粮站。如果马车没有空,就只有靠人背到粮站了。

那时背公粮,每人的高背篼里要装100多斤呢。从便桥到安木脚粮站,就有四五里路,还有河这边下坡的2里地,路途也不近啊。

当然,背公粮也有工分的。是按照早工计算,记2分。那时,我们生产队每个劳动日值,最多达到6角钱。一个劳动日,是10个工分。以此计算,背粮到安木脚粮站的劳务报酬,就是一毛二分!

把粮食运到粮站后,粮站还要抽检,水分、杂质多的,要再晒,再用风车风。直到符合国家收购标准了,才能将粮食一一过称,上账,入库,完成当年公余粮的上交任务。

生产队上交的公余粮中,按人头算,也有知青的一份。我当了两年半的知青,平均计算下来,本人一共免费上交给国家公粮近百斤,卖给国家余粮200余斤。是不是也可以算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做了一小点贡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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