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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期待:政府科技管理先要“做正确的事”
对政府科技管理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我们已经讨论了很多。目前科技管理引起较大争议的问题,不管是提高量化排名的质量,还是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科技评价,是建立在政府“正确地做事”这一要求下的,是以提高管理效率为政府的终极管理目标的。这种目标定位,忽略了一个更大的、更为基本的前提,那就是政府科技管理最应该的是“做正确的事”。如果“做正确的”事这个前提不牢靠甚至不成立,接下来的“正确地做事”也难以成立。
“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是管理学最基本的准则,是管理者的应知应会。著名的管理学大师德鲁克阐述过两者的差别和重要性,大概的意思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关注的是效率;做正确的事,关注的是效能。作为管理者,把效率和效能看得都重要是应该的,但是更要清楚的是,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性程度是不一样的。最好的管理者当然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管理者首要解决的是效能问题,然后才是提高效率的问题。
历经多年的一轮轮科技体制改革,多是在解决“正确地做事”上做文章,本来处于领导地位的政府管理者抛弃了层级管理的做法,把自己降身为基层的、低级的管理者,总是针对着一个个具体的科技计划项目、到个人的人才计划、附着在机构内部组织的各种基地建设计划等等来做文章,把管理效率分解到这些项目、人和基地的身上。为了管理效率,他们双眼死死地盯着这些项目、人、基地的经费划拨、过程监管、业绩评价,生怕出一点差错,生怕产出达不到投入的预期,以此作为政府科技管理的政绩和个人的业绩。
比如,政府出台了一个又一个计划项目来分配经费,计划项目不够用了,就出台专项来补充项目;单个项目实施时间长了,没有新鲜感了或者觉得计划有缺陷,就出台一些基地、平台计划;基地、平台计划时间长了,没有新鲜感活着还是发现有不足,就出台一些人才计划。这些东西多了显得散乱了,就提出集中协调整合;现在多到自己都管不过来了,就提出委托第三方机构、专业机构代理管理代理评价,即使没有几个人弄清楚第三方机构专业机构到底是什么。政府科技管理时刻在改革的路上,为提高管理效率殚精竭虑,为“正确地做事”忙忙碌碌,不去管自己该不该出发,也不去管自己出发时的初衷。
在这里,列举“做正确的事”的几个基本要点:
(1)“做正确的事”是首先要确立的是做事的思想意识,是理念,是“行成于思”中的“思”,用来指导正确地做事的行动;
(2)“做正确的事”是要确定面向未来的使命和定位,并且让正确地做事的人能认同这种使命和定位;
(3)“做正确的事”是要前瞻部署,对创新进行投入并承担创新失败的风险,而不是让正确地做事的人承担风险;
(4)“做正确的事”要确立相对稳定的目标,不能让目标漂移不定,不能反复调整目标,让人不停地改变行为而正确地做事。
那么,政府在科技管理是否在“做正确的事”呢,看看科技人员如此多的吐槽就能判定。我们可以对照上述四点,进行一些检视。
(1)关于思想理念:学术自治、科研自主是科技工作者取得成就的根本保障。政府科技管理首先树立起服务于学术自治、科研自主的思想理念,并在科技资源配置、使用和管理中践行这一理念,才是做正确的事,是头等大事。
(2)关于使命定位:政府科技管理的使命是要让本国的基础科学走向前沿、技术创新服务产业、军事科技增强国防、公益科研造福民生,而不是着眼于某些具体的科研项目、人才、基地的评审、评价、评估及其经费使用管理等。
(3)关于前瞻部署:政府科技管理要在理性预测的基础上,在不影响常规科研活动的前提下,基于政治目的做出一些特殊的、差异化的倾斜部署,这种部署是把少量的赌注下在政府认为某些重要领域、专门机构,政府科技管理主要对自己下的这个赌注负责监管。
(4)关于稳定目标:政府科技管理往往通过各种条例、规定和政策文件来展开。当管理者把出台这些条例、规定和政策文件作为行政业绩和管理目标的时候,这些目标必可避免地打上了部门利益和短期绩效的烙印。
总之,政府科技管理“做正确的事”,不体现为它出台了多少新的文件,改革了多少旧的制度,评审和管理了多少经费、项目、人才和基地,统计科技人员发了多少论文、获得了多少专利,为多少人发了多少项科技奖励,每年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了多少点数,下放了多少行政审批事项。
如果政府科技管理不花大力气,先去确定“做正确的事”,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成效如何,仍然是个未知数。 究竟何为“做正确的事”,大家各抒己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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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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