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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事故报道模式 关注公众安全教育
131015 李健
关于我国事故报道模式,曾看过一个网友的总结,算是比较常见的模式:“事故发生以后,___高度重视。____立即作出____,要求组织_____,妥善处理____,迅速查清___,严肃追究___;立即组织开展_____,进一步做好______,防止___。目前,___情绪稳定”。下面是近期的一起事故报道:
还有一种模式,也是屡见不鲜的,即宣传事故发生后救援者如何舍生忘死、临危不惧、不怕牺牲。
以上这两种模式,大多报道的是事故发生后人们所表现的“热情”和“决心”,而对未来预防事故要做的冷静思考报道的却很少:事故为什么发生,今后如何防范,事故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可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后者似乎更有宝贵价值。
10月11日北京石景山喜隆多商场发生大火,两名消防战士为救火献出宝贵的生命,确实令人惋惜和敬佩。此后几天,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导向多为赞扬这两名消防战士如何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如何在不值班的情况下仍奔赴火场救援、如何并肩作战最后相互搀扶牺牲以及政府追认烈士并给家属经济援助等等。
通常,报道之后,随着时间流逝,这些当时被关注的焦点逐渐会被公众淡忘,给公众留下的印象基本上是“不怕牺牲、英勇献身”的火热壮举,但留给公众有价值的安全知识却不多。比如,喜隆多商场大火是如何发生的?未来如何减少我们消防队员不必要的伤亡?比如,这次救火行动现场指挥有没有问题,进入火场是否规范,有没有需要后人注意的地方,象前几天麻庭光教授博文“简评消防员之殇”中举的一个例子,火场行动的基本原则是“双入双出”,其中两人做RIT(Rapid Intervention Team),随时对另两人做救护待命,而这次救火两名消防战士是单独进入火场,原因是当时刘洪坤(参谋长,牺牲者之一)发现欲进入火场的另3个人没戴空气呼吸器,让他们回去取,等取回来之后,刘洪坤又发现其中2人消防服也不适合进入火场,于是让这2人原地待命,就这样他和另一人刘洪魁(也是牺牲者)单独进入了火场,后来由于火场迷路、被烧掉落的天花板和倒塌的墙体埋压而牺牲。试想想,如果当时刘洪坤能带领穿戴齐全空气呼吸器和消防服的另3名战士进入火场,也就是有了2人做RIT救护增援,刘洪坤、刘洪魁的牺牲是否就可能避免了?!媒体是不是也讨论讨论这些,更有意义呢?
类似的报道,2012年5月23日,湖北枝江一塑料厂二甲醚钢瓶发生爆炸,《三峡晚报》两名记者不听消防队员劝阻,执意进入警戒区采访拍照,消防人员数次提醒两记者撤出,但两记者一边后退,一边说“再拍两张就走”,结果被二次爆炸引发的大火烧伤,为此,《三峡晚报》在5月24日头版以“浴火记者:我是民众的眼”为题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同时刊登了他们在二次爆炸瞬间拍摄的题为“火浪扑来时,本报记者按下快门”的照片,以此来宣扬两位记者的“英雄事迹”。之后,中国安全生产报以“是英勇,还是莽撞”的报道和“泼盆冷水向英雄”的短评对此事件进行了讨论:两名记者是否了解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警戒区不能闯”,是否了解进入火灾爆炸场所的基本安全知识?
《三峡晚报》报道原文
媒体报道究竟靠什么吸引人的注意力?报道内容应该倡导什么样的价值观?媒体如能突破传统的报道模式,对火灾等事故如何发生、如何提高救援效率也多挖掘些素材,是不是对其它消防队员乃至公众更有安全警示教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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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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