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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对动物保护有所批评的朋友,其实是对伦理学了解不足,所以,他们常常混淆美德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的适用范围。一方面,他们常常以传统、习俗的名义对于一些虐待动物的行为表示宽容,却反对动物保护人士根据动物伦理学原则对于这些行为的道德谴责,错误地指责动保人士是“站在道德制高点挥舞道德大棒”。另一方面,他们又往往以自己未必具有的美德作为标准来指责动保人士,这是典型的“站在道德制高点挥舞道德大棒”的错误行为,可是他们自己对此还一无所知。
无论是在生命伦理学中,还是在动物伦理学中,不伤害原则是一种非常基本的普遍原则。许多朋友对于种种伤害动物、虐待动物的行为视若无睹,将人与动物关系排除在道德评价的范围之外,他们往往会认为,善待动物是一种额外奉献的善事,不可以向大众普遍要求。这是一种应该纠正的伦理学错误,其根源就是没有充足根据的物种歧视。这种错误使得许多讨厌虐待动物的人却不敢站出来义正词严地谴责那些虐待动物的暴行。
而另一方面,误把高尚美德和精神理想作为要求道德底线标准的做法,又会使得许多人责备贤者,对于那些付出了许多奉献的善心人士提出苛刻要求,使得许多人有好人难做的感慨。有人认为动物保护是圣人才可以从事的事业,要求每一个动保人都能做到超凡脱俗,一点名利心都没有,一点虚荣心都没有,所有人际关系方面都无可挑剔,在种种污蔑攻击之下淡定自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就不配做动保。比如,一个人如果单身或者离婚,人们通常并不会随便指责他有问题,因为大家知道一个美满的婚姻需要各种因缘的配合,而且不同的生活方式外人很难正确评价。但是,如果一个动保人士单身或者离婚,人们往往就会指责他,并将此事归罪于其所从事的动保事业。这种将道德圣人的花环变成精神枷锁,先捧杀再棒杀的做法,危害非常严重。放纵恶人,而苛责善人的做法,只会阻碍这个社会的改善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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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2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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