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导师”与“学生”(研究生)这个话题再次出现频繁出现在科学网博客的“博文专题”栏目,置顶区、精选区和热门区也出现了不少关于此话题的博文。刚刚我看到阎双勇老师的新博文“建立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1】,认为应该把“通过考试来选拔研究生的方式”改为“对研究生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导师”,让研究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选择相关专业的专家作为自己的导师,接受导师的个性化测试(这个测试通过了还可以反悔)”而“导师有义务接受通过个性化测试的学生的进一步了解”的方式实现这种双向选择。我想说,这个设想很妙,但实际操作中仍然难以避免会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决定在写过了多篇关于研究生与导师的博文【2-7】之后,仍不肯收手,还要再写下本篇博文。
我曾经在“研究生如何选导师”【2】一文中,基于我的观察和思考,把研究生和导师做了一个初步的分类,并在文章的最后提出“真要研究一下自己是啥类型的学生再选导师,否则可能在读研期间会后悔,甚至产生不必要的师生矛盾。”也就是说,研究生选择导师必须要考虑“配型”的问题,如果类型相配,则容易实现双赢,否则在随后的几年的师生关系中可能会出现不少问题,甚至产生很多的矛盾与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讲,“双向选择”绝对是利大于弊的。
其实,这种“双向选择”是现实存在的,至少在形式上是这样,我们学校的规则是研究生的导师选择表上可以报三个志愿,也就是在研究方向和导师的选择方面给学生三个机会。表格提交后,导师可以挑选包括自己的研究生,当然人数要在限额内。问题在于时间紧、任务重,这个选择是在短则半天,多则2-3天内完成的,在这段时间里面学生或许可以从很多角度去了解导师,导师却只有10-20分钟的简短交谈(如果学生来找老师的话)中去了解学生。在这段短暂的选择时间中,能够表达的信息有限,无论是学生还是导师,为了能够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都会力图展示最好的一面,同时隐藏对自己不利的因素。那些充分展示的“好的一面”是日后师生交往中和睦相处和合作共赢的基石,那些被有意无意地隐藏起来的“不足之处”则很可能成为产生矛盾的隐患。毕竟许多师生之间发生矛盾通常都是在指导的过程中,而不是入学那一刻。
事实上“双向选择”的难点还在于缺乏管理制度的充分保障。如果学生们愿意花时间去研究报考的单位和导师,他们真的可以做到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进行选择,相比于研究生选导师,普通导师(大牛、名人另说)选学生的空间要小很多,最好的情况下也只能在已经报考了本单位、本专业的几个最多几十个学生中挑选自己中意的学生。如果导师的标准比较高,还有可能出现这些学生全然“瞧不上”的情况,如果“捏着鼻子”被迫选择一个自己不满意的学生进门作弟子,在指导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麻烦。
在我看来,招生阶段的“双向选择”很重要,应该努力做到完美;但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此后长期的研究生指导过程,在这个阶段研究生和导师(特别是研究生)都应该做些必要的调整,进行“双向磨合”。研究生应该尽量适应去导师的指导和工作方式,导师也应该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尽量做到因材施教,这样才可能减少矛盾和冲突,产生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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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2】 吕喆:研究生如何选导师
【3】 事在人为,何须“控诉”?——也来说说带研究生的事儿
【4】 吕喆:不牛的人如何做导师
【5】 吕喆:二年制硕士如何带
【6】 吕喆:研究生导师,做还是不做?
【7】 吕喆:“好导师”应该让学生“吃”什么?
【8】 吕喆:学生的用处还是很大的(答张光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