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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战略威慑问题

已有 2191 次阅读 2017-5-22 04:29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有位学者在讲座中提到,我们现在的战略威慑存在一些问题。外人敢拿炸毁我们的三峡大坝来威胁我们,而我们的有些方面的人士只是解释说,我们的防御能力是足够的,敌方是炸不了我们的三峡大坝的。那位学者说,这根本就不是威慑。这等于是告诉敌方,我们家里有个宝贝,但有足够的防盗门和安全装置,你是拿不走的。这样说是没有威慑力的。真正的威慑是说,我家有宝贝,它就在桌子上放着,你动一个试试?你要敢动,就让你遭受灭顶之灾。学者说,这才是真正的威慑。

而后,该学者就提到我们的使用核武器的几个原则:第一,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第二,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该学者认为,这种宣示根本就没有足够的威慑力量。俄罗斯国土面积比我们大将近一倍,而军事人员的数量只是我们的一半,那么大的国土面积如何保卫?人家就是宣布使用核武器的几个原则,主要是都没有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以及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这样的宣示。所以,任何想对俄罗斯图谋不轨的国家,在俄罗斯的宣示面前,肯定会有所忌惮。所以,该学者认为,我们应该修改我们在六十年代提出的这样的原则。如果我们总是讲防御为主,那我们的军事成本就是非常高,大城市要防卫,经济发达地区要防卫,三峡大坝要防卫,你再怎么防都是被动,成本几乎是无限上升。这是非常不划算的,也是我们的经济力量很难承受的。

这一点,我是认可的。任何再严密的防御都不如主动的进攻。进攻是最好的防御,这个原则永远不会过时。不过,如果分析起来,我们在五十多年前所提出的那两个原则,是有当时的历史背景所决定的。我们做出这样的宣示,主要是表明,我们发展核武器主要是为了自卫,而不是去侵略其他国家。主要是让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民放心。可是让朋友放心的同时,也会让敌方感觉不到威慑。这是一个两难的选项。

不过,在2014年,我们国家提出了一个关于使用核武器的三原则。这是指有三种情况发生的时候,可以不受前面那两条原则的限制。我们提出,在三种特殊的情况下,中国可以使用核武器反击敌人的进攻,而不必受到“不首先使用和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原则”的限制。

这三种特殊情况分别是。第一,在中国核武器或核设施遭受敌人各种常规武器袭击的情况下。第二,在中国航空母舰、战略导弹核潜艇遭受敌人核武器或常规武器袭击的情况下。第三,在中国本土重要设施、水利工程或居民聚居地遭受敌人袭击的情况下。

原则上说,这里没有从根本上否定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以及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和威胁使用核武器。但是,这里对那些企图冒犯中国人民的敌人提出了明确的警告,那个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的承诺,不是让那些宵小之徒冒犯中国人民而不受惩罚的借口。应该说,这的确起到了必要的威慑作用。

当然,我们也要了解到,无论是先动用核武器,即先发制人,还是后使用核武器,即后发制人,最后都会让双方遭受到重大的损失。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人家有了核武器,我们如果没有,就会存在要么任人宰割,要么被人讹诈的事态。这两种滋味都不好受。这种互相威慑的战略,或许是能保障战略平衡,从而能够避免战争的一种不那么可靠,但却行之有效的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战争双方势均力敌,那么在使用核武器方面,先发制人与后发制人,对于战争的结果似乎没有什么根本性的作用。绝对是两败俱伤。

不过,先发制人,有可能在战争初期占据先机,占据主动。这一点似乎还是比较重要的。没有主动,就没有胜利。这种所谓胜利,并不是说在战争中会有较小的损失,而是通过战争,能够达到全部或者大部分的战略目标。在抗日战争中,中国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和民族牺牲,但抗日战争最终还是胜利了。根本性的指标就是日本撤出了中国,日本占领中国的目标失败了,而中国抵抗日本侵略,开始走上民族复兴之路的目标实现了。从人员的绝对损失来看,中国要大大地超过日本。但是在这个方面,不能以损失多少来判断胜败。苏联在二战中也是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但是苏联最终获得了战争的胜利。

中国老话说止戈为武。军事斗争的准备并不是一定要打一场大的战争,而是把战争制止在萌芽状态,但要让我方的战略目标能够实现,战略利益没有损失。这就是最高的境界。虽然很难,但不是一定做不到。前面提到的中国的战略威慑是一个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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