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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科学网上又掀起一股讨论“师生争成果”之风。我想关于师生之间争夺成果的事情古往今来,国内国外都有发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只是由于我们国家当下畸形的成果评价体系导致这种乱象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值得我们关注。师生之间争夺成果是一件十分难堪的事情,本来师生一场应该是缘分,是双方若干年后相互之间美好回忆的重要素材。看看科学网上那么多赞美师生关系的博文就可以看到,我们该有多么留恋求学过程师生关系中的美好场景。
关于师生之间成果分享是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双方之间结下梁子其社会负面影响不可小视。但是我们必须用公理对待这个事情,用不着站在老师一边或学生一边看待这个问题。如果针对一个具体案例我们站在公理上就不难辩论清楚。然而,事实上这类事情往往不好放到桌面上较真,导致事情复杂化。例如我在一位年轻人的博文:“请教一个关于论文署名问题”我评论:“导师选择不慎,苦果只好自己吃”,因为真没有什么好办法对待这个棘手事情。因为这位学生选择一位领导老师做导师,但入学后发现实际导师是一位学术研究一般的副教授。我推测这位年轻副教授老师自己做研究很吃力,所以需要成果晋升教授,才会发生要求学生论文给他做第一作者的“庸俗”事情。如果年轻副教授自己始终积极站在科研第一线,科研做得有声有色,成果丰硕,那就会是完全另外一个景象。
显然,在师生成果分享中,学生是一个弱势群体。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在读研期间主要事情的决定权在老师手里。例如,学生学习研究过程中需要老师提供科研条件、科研素材、经济补贴、各种关系到学生后续发展的奖励评定及直到最后毕业等。当然,学生学习研究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权在学生自己手里。但那个学生能忽视这些对他们走向社会过程中导师所起的重要作用;第二是一个有争议问题,就是关于导师的想法在学生成果中扮演的角色。无容置疑,一个大学本科生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如果他/她们在本科毕业设计期间基本没有涉及科学研究理念的话(我想绝大多数没有)。那么就像一个年轻人进入一个陌生研究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导师根据他通过科研项目指导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经历,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我将此比喻成一个母亲既然生养了孩子,用她的乳汁哺育孩子就应该是天经地义,是一个母亲的天职和本分。因为,指导研究生做科学研究属于导师基本职责,如果过分强调导师出想法在学生成果中的作用是不恰当的。实事求是地讲,绝大多数导师指导研究生过程中传授的想法都是属于同行业内多少年内形成的一些共识或难题。我们大多数老师并没有多少“惊世骇俗”级别的想法让学生做。所以,我不赞成“导师的思想,学生去实现的成果就应该导师为第一贡献”的观点。这种观点从逻辑上分析也不一定成立。一个成果由“想法”和“实现”两部分组成,从逻辑上讲两者属于同等地位,因为,两者缺一都不能成功。此外,我想如果真正属于很有创意的想法,年轻导师们就应该自己亲自动手完成,学生做一点辅助工作,这样的重要成果导师为第一贡献者谁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据我所知,关于同行之间科学成果分享也是一个世界级难题,发生在我们华人的著名杨-李之争就是一个典型,而且持续长达半个世纪之久,至今没有化解。在欧美发达国家和学术评价比较成熟大学和研究机构,大家都有一些“约定俗成”做法可以尽量避免相互之间一些矛盾和发生不愉快事情。例如,对于论文署名一般尊重署名的所有作者的贡献和权利,不会太过于强调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我儿子在都柏林三一学院做博士后研究的指导老师美国教授说,他们往往看重最后一位作者的作用,认为那才应该是导师位置。我看到Nature论文后面经常陈述:“所有作者贡献相等”就体现这个“人人平等”理念,实际上真正的“贡献相等”是不存在。按照我们国家现在很多单位的评价机制和做法,那岂不是人人都要享受高额的奖励,而实际上一篇论文只能享受一份奖励。在我们这儿我们还经常看到若干个学生共同第一作者,若干个教授为共同通讯作者。我真不清楚这些学生毕业时如何来分享同学和老师之间合作成果。我们学校几年前就已经取消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每个导师博士生数量有限,好像还没有怎么听说“师生争成果”的事情。我和我的学生之间成果分享始终是愉快的事情,去年9月份我的博文:“谈师生合作成果的分享”做了适当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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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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