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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应当得到比狗猫更严格的保护
吃野味是某些人的恶习,为了满足这种恶习,残杀和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仍然十分猖獗。下列六张图片说的是,2015年1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白洋淀附近,有人在马路边公开兜售野生保护动物的情况。图片来自“参考消息网”,其说明文字见附录。
看到这样肆无忌惮地屠杀和贩卖野生动物,是不是非常触目惊心?
要制止和惩罚这种违法行为,当地的主管部门无疑是应当负责的。当然,这也需要公民的参与,举报、协助执法。我由此想到了人们对待宰杀狗猫的态度。如果我们在对待屠杀和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方面也有那么多“志愿者”就好了。
当我看到有那么多志愿者对高速公路上运输将要被屠杀的狗的车辆前堵截后追赶的新闻时,我虽然不赞同他们在路上去堵车(这是违法的),但是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的。这说明我们的对于动物似乎有了更多的怜悯之心。但是,很遗憾,在对待屠杀和贩卖野生动物时,似乎没有看到这样令人感动的场面。
我们人类不应当滥杀动物。我想,从伦理的角度看,一个人首先是爱护自己,爱自己的生命。其次,是爱他的亲人和熟人。再次,是爱国人,爱同一个民族、同一个国家的兄弟姊妹。再推广,就是爱人类,全体人类。然后,就是动物。再次,就是植物,整个生物界,整个的自然界。
我们不应当随便杀死动物。但是,实际上我们不可能不杀死任何动物,如果我们不杀死任何动物,这对我们人类自己不利,对于人类的健康不利。从上面所说的伦理所爱的层次上看,我们先要爱人类。为了人类的健康,人们专门饲养了一些动物,猪牛羊鸡鸭鹅等等,以供人类食用。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得已而为之。这道理有点近似于“藏传佛教鉴于西藏苦寒,为了生存不得已而吃肉”。在这个意义上,如今野生动物更不应该被猎杀,因为为了需要得到足够好的营养,我们已经饲养了很多的动物。
从尊重自然的角度看,我们不但不应当随便杀死动物,也不应当奴役动物。动物应当在自然状态下自由的生活,人类不应当饲养一些动物作为被人类玩弄的对象。
上面只是说了伦理道德的层次,更重要的是法律。我们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这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因此,根据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就更不应该被屠杀和贩卖,他们不但应当比猪牛羊鸡鸭鹅得到更好的保护,也应当比猫狗受到更严格的保护。
然而,很不幸,我们看到的是对应当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受到了屠杀和贩卖,而受到保护的力度严重的不足。更谈不上有人像对待猫狗那样冒着违法的风险去保护他们了。
同样是应当保护的动物,为什么本应当得到更严格保护的这些野生动物没有得到猫狗们的待遇呢?
我们先来看看,一部分人类为什么要残害这些动物?是为了利益,经济的利益。又为什么要饲养一些动物?一部分是为了得到精神上的安慰。而大规模饲养和出售动物的也是为了经济利益,而且形成了一个不小的产业。
这样,在对待野生动物的问题上,保护和残害两方面分别是:保护方——没有经济利益;残害方——受利益驱使的违法者。
在对待猫狗问题上的双方是:反对残害方——爱心人士(无经济利益)、宠物产业(有巨大的经济利益,具有雄厚的资本);残害方——受利益驱使的一些人。
看清了这两个问题的各自双方,就可以理解,在保护野生动物的问题与对待猫狗的问题是两个差别很大的问题。这里的差别不是用爱心所能够解释的。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了资本的力量。
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也更可能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困难,为了使野生动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得到像狗猫那样的保护,国家需要有更多的投入,需要有更多的负责任的专业人士,需要做更多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需要加大对残害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但要处罚残害、贩卖者,而且要处罚那些食用者和购买者。
附:河北保定路边黑市兜售野生保护动物
2015年1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白洋淀附近,有人在马路边公开兜售野生保护动物,一些食客也闻风而至。临近年关,走亲访友时带上些美食是必不可少的。一些人趁机兜售野鸡、野兔等野味,希望借此捞上一笔。
1月31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河北省保定市白洋淀附近的042省道上白沟河大桥南侧约3公里处,看到有车停下,一名小贩热情地推销:“我在这里卖了好长时间了,放心买回家吃吧,真的没事。”
“野鸡80元一对,野兔90元一只。”看到来了买主,一名男子非常热情,不住地推销,“这里开车路过的人有的是去往天津,有的在前边不远处上高速去北京,很多人都喜欢捎点野味。”对于自家野味的销量问题,男子毫不担心,他指着身后的路边说,冬天开始至今的这一段时间,他在这里已经销售了2000多只野兔,“你看看那些被剁掉的兔爪子和兔皮就知道了。”
销售者老张说,他所销售的野鸡野兔都是别人转卖过来的,“野兔是从河北易县运来的,那些有伤口的兔子是狗猎捕野兔时撕咬导致,而折断腿的兔子都是用野兽夹子夹的,没有伤的,是用高压电网电死的。”老张说,野鸡有一种习性,只要在夜里被光照住,就不敢动弹,人可以放心去抓。
老张大概算了一下,一个冬天至少能销售出去2000只野兔,每只能赚20元左右,这样下来就是4万元的进账。再加上销售野鸡也能赚个一两万,“我和朋友搭伙,赚了平分。”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副教授级高工、副主任郭耕表示,该处路边售卖的野鸡和野兔均为地方一级保护动物。
喜欢食用野生动物的人大多贪口腹之欲,但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生活在野外,身上或携带多种病毒,如炭疽、B病毒、狂犬病、结核、鼠疫、甲肝等,人若接触或食用很容易被感染。
2月7日上午,记者向保定市林业局举报了白洋淀路边兜售野味一事。值班人员董先生说,他们近期经常接到相关举报,“前几天刚去查抄过,没想到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又出来卖了。”董先生表示,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猎捕20只以上,就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将把这一情况交由当地森林公安到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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