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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唐山地震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长期以来人们把之归结于:(1)未能预测预报;(2)震级大烈度高;(3)抗震设防水平低,建筑质量差;(4)救援不及时,救援能力有限。如此等等。当然,这些确实是重要因素,那么还有没有其他未被注意的重要因素呢?下面,咱就扯扯,大家看看有无道理。
考虑到大事件震级测定值的不确定性问题,我们在进行震例分析时,一般要根据不同地震台网测定值、学者们的研究结果、震级-破裂长度-滑移量经验关系以及我们提出的震级约束关系,或修订原震级或选用合理的震级值。
我们在研究唐山地震区未来地震趋势时,注意到在1976-07-27 19:42:54 (UTC)唐山MS7.8地震发生后, 于1976-07-28 10:45:35 (UTC)在滦县发生了另一次大地震。中国地震台网(CEIC)测定的该震震级为MS7.1,NEIC为MW7.4,ISC为MS7.4,ISC(MOS)为MS7.5,HRV为MS7.4。我们认为CEIC测定值偏小,修订为MS7.5合理。
无疑,在唐山MS7.8地震发生后,间隔不到一天的第二次滦县MS7.5地震造成了雪上加霜的后果,不仅给摇摇欲坠的建筑第二次打击,而且给地震逃生和救援带来了更大的麻烦。这应是唐山地震造成损失惨重结果的又一不可忽视因素。
鉴于此,在地震避难和救援时,应科学研判后续震情,以有序开展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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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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