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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乱象,是体制造成的吗?

已有 3568 次阅读 2010-7-2 11:26 |个人分类:人生笔记|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体制, 招生

“他们号准了家长的脉”

 

每年几乎都是如此”。湖北省一位招生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

“省招办咨询点在哪里,一些民办学校就在附近弄一间办公室,门口放一个广告招生,这些学校都不在招生计划中,我们用各种方法提醒家长,这些都不是正式录取的学校,属于非学历招生,就有人愿意相信。”

今年,马上又将面临这样的场面。

“上当者大多是没有教育选择能力的家长。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赵雄辉直言不讳,许多低分考生家长无法分清一些学校不能自主进行学历教育,“急病乱投医”。

搜索引擎中输入“招生诈骗”,记者发现,全国几乎所有省区都发生过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专修学院等违规招生和欺诈谋利的事件。高校集中的城市,相对而言也是违规和欺诈高发区域,尤以北京、西安、重庆、武汉、长沙、上海、厦门等地为甚。

今年高考人数下滑的现状,让赵雄辉深感忧虑,“今年大学生录取比例会大幅度提高,学校录取竞争更激烈,类似的学生诈骗只会有增无减。”

虽然民办学校的存在和发展,改变了公办教育一统天下的局面,但近几年民办学校乱象却令人乍舌。

华西都市报》曾报道,北京人文大学、北京吉利大学等学校的招生人员居然在当地宾馆开房填写并狂发通知书。而这些京城高校在外省招生点并没有完善相关手续,根本不具备招生资格。一些民办中职也想分一杯羹,对于高考失意的考生来说,那些宣传材料上天花乱坠般的描述和许诺,对于他们是巨大的诱惑。

“技能培训的是劳动部门搞的,专修学院、函授点教育,这个事情持续好多年,属于各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学生处、招办多个处室管理,学校管理不严,还有很多人中介,这是违法问题,而不是违规问题。”

教育部25号令和26号令明确要求,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目前的高校招生领域出现的违法行为大多从这一步开始。

低分考生都一门心思想上普通本科高校,任何“本、专科”院校都是其期望之选,至于是何种学校却不深究。

对学历的盲目要求,无疑是招生诈骗能屡试不爽的根源。“号准了家长的脉”的民办学校,通过不正当招生手段来招生成本低,收益大,并且较少受查处,导致违规行为层出不绝。一些学校在招生宣传中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区别,对于本校自设的非学历专业也以“本、专科”的名义进行笼统宣传,误导考生和家长;或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又自设二级学院单独组织招生;未在审批部门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擅自进行招生活动,宣传内容不同程度地违规。

除了学校本身违规,地方教育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也以“委培”的名义加入了招生欺诈的行列。华商报曝光陕西振华培训学院涉嫌办假毕业证,致使5名学生拿到假毕业证。而这些学生都是该学院与旬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扶贫科技培训协议书”委托培养的。

一些高校声称同某名校或者是公办学校存在“合作办学”,吸引一些分数不高但渴望上名校的考生上当。借用名牌大学名义误导学生报考。但实际上,这种联合办学一般都是假冒的。

据京华时报20086月报道北京市长城科学技术学校非法招生,三年三次被查,却又三次改名顶风作案,招生500余人,招生获利不菲。“为了敛财,某些专修学院、函授点等等打一枪换个地方,一抓就跑,应该赶快把它清理掉。” 赵雄辉说,一些不规范的民办专修学院、民办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函授站,租几间房子就招生,经常迁移校址而被戏称“流动学校”、“游击学校”,为了生存,只有乱搞。

 

先发展,再规范?

 

“教育部每年都出台针对性的政策,但还是屡禁不止。”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告诉记者。

国务院根据现实需要又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希望达到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兑水’的教育,扰乱了整个教育评价系统。教育部每年都会在新学年招生工作开始前,对民办高校办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今年也不例外。”续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教育部要特别对办学中存在虚假承诺,含糊其辞,弄虚作假情况,不按规定招生,不按规定办学,不按规定发放证书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存在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止其招生,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从规定的细致可见,教育部对招生欺诈问题了然于心。但我们却发现在法规频频出台的背后,治理行动却收效甚微,招生乱象仍在继续,为什么呢?

民办学校的建立及招生都是由当地政府自己审批的,民办教育大都是“先发展,后规范”,地方盘根错节的关系,使得一些高校同行政部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从而使得监管的行政权力放松了对高校违规行为的制约,不但不能产生任何纠偏作用,甚至干扰利益受损学生的维权行为。

“各地教育机构应该落实谁管谁审批,谁管谁负责。”赵雄辉说。

“依法监管学校办学,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要审核这个学校的办学职责。那么我们过去很多的政府职责它不是在去监督这个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而是它是重点去关注自己所管辖的学校。”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

而现实情况是,民办学校办学往往就是看着政府的眼色,它的工作往往是公关政府部门,而对受教育者有意见与否并不在乎。正是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对民办高校的睁一眼闭一眼、“放任自流”,才导致了高校欺诈问题频发地爆发。

一些考生和家长之所以上当受骗,就是因为不少招生骗子打着教育管理部门和招生部门的旗号。在受害者一方,不少考生及家长依然相信通过熟人或者“内部关系”,通过花钱可以弄到大学录取名额。那么不法招生者自然会利用人们的这一心理,设计出种种欺诈手段,请君入瓮。

轨道修好了,火车才能往前开

 

 “我们政策规范不到位,引导不到位。在一个有漏洞的体系里,民办教育招生乱象比较多是‘正常的’。”湖北省教科所高教研究中心主任李友玉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民办教育是生长在‘夹生’环境中,前面没有政策导向,中间没有政策扶持和规范,后面没有政策主导不监督,你难道说它不乱吗,你把火车的轨道都修好了,火车只能往前开不能往后倒,它就不会乱了。”

熊丙奇亦感同身受,民办教育获得的办学地位实际上是不公平的,首先是招生上没有便利条件,要保证生源促进自身发展十分困难。另外,因为国家统一认证学历,民办高校发放的学历证明常常被看做“二等学历”。所以,困境之下的民办高校为求自保,常常采用“非常手段”。

记者发现民办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其前景与后劲都不容乐观。

在基础资源配备与设置、学校办学经费、招生等诸多方面,受到观念问题的影响,许多地方政府对民办高校的征地优惠政策,并没有落实到实处,在事实上不能享受到与公办高校用地同样的优惠政策,而大部分学校靠自身的能力又无法解决校舍等资金需求大的学校的基本建设问题;不少企业和财团有投资办学的愿望,但是由于受到多方面政策的限制,他们真正投资办学的积极性没有发挥出来,他们对教育的投资还顾虑重重。

    “现在的问题是计划体制产生的问题,而不是市场竞争机制产生的问题。”熊丙奇认为,要大力革新民办教育的制度环境,方能得到救赎。如果把学历认可交由社会裁定,就会让民办学校通过市场淘洗来不断自我完善,从而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这是计划体制下产生的问题,以后要靠品牌竞争来获得地位。” 熊丙奇认为民办的生存困局,还需要时间来解答。

“现在的民办教育发展的环境是由政府创造的,不是由社会本身创造。” 李友玉认为当下民办高校发展主要看地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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