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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的申请模式及其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借鉴意义 精选

已有 7879 次阅读 2011-10-2 19:45 |个人分类:交流篇|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自然科学基金, 澳大利亚, 研究理事会, 申请模式

申请过澳大利亚科学理事会(ARC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的基金,仅仅从申报系统的管理来看,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以下借鉴价值。

 

1.申请人管理自己的帐户,不可能出现超项、重项

在申报项目之前,每个申请人需要通过自己单位的科研处(如Research and Innovation Office)在ARC的系统中建立帐号。(这个帐号直接连着你的Email,如果你忘记密码,可以申请发送到你的信箱。)

因为只有你和你所授权的人可以管理你自己的申请,就不可能出现别人用你的名字申请基金,而你根本不知情。这个在自然科学基金中,我们往往用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方式。但是我的名字(或者指标)也被人冒用、或者误用。

ARC的项目是牵头人邀请参加人,得到参加人在系统中确认,就在这个项目上显示所有人的名字。

如果对个人申请的项目数有限制,完全可以从系统中加以设置,对于超项的无法提交就可以了。但是我们的自然科学基金就是个人提交,基金委花费很大精力“查重”。我牵头一个重点项目,也曾经因为参加人的超项,被查出(参加人忘记了,挂名没有拿钱),未能送审。这个在计算机系统上实现应该很简单。

 

2.申请人在同行评议后有答辩的机会

ARC同行评议之后,意见直接传给申请人。申请人有一个月的时间做回复(Rejoinder)。最后有一个集中评审的过程,综合评审人和申请人的意见,决定是否资助。

    这个过程与我国自然科学基金类似,就是多一个申请人中间答辩的机会。而我们的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是在决定不予资助后,反馈评审意见。这样会常常让申请人恼火,有意见只好在网上发发。

 

3.注重创新性,也注重研究积累(Track record

说得好,做得也要好。申请书不仅评价创新性,对于基础研究项目约占30%。更重要的是,申请书上有一项是申请人的研究积累,Track record,约占40%。包括最近五年发表论文,最佳的十篇论文,论文引用,过去完成的项目,现在承担的项目。承担ARC项目的完成情况等等。

其它如研究条件,研究意义等约占10-20%的比例。

 

4.评审方式

1)过程

        项目申请书送交五位评审人

        项目申请书和评审意见提交给两位ARC聘任专家(College of Experts, CoE)

        CoE专家审阅项目并打分

        每位CoE专家每轮审阅35 – 90份项目申请

        CoE专家是大同行

        评审专家是小同行

 

2)CoE打分

        同行评议意见由ARC提交申请人,申请人针对意见提出答辩或者回复;

        两位CoE专家综合评审人意见、申请人答辩,结合自己的判断给项目打分,并通过电邮两人协调打分;

        申请人的回复可能会获得加分或者减分;

 

3)CoE会议

        生物与生物技术学科有16CoE专家;

        物理、化学与地球科学17位;

        工程、数学与信息技术19位;

        全体学科CoE讨论打分结果,并做出调整;

        资助经费有两位负责的CoE提出;

        资助经费按照打分排序递减,前十名得到95%以上的所申请经费,获得资助的最后十名可得到大约每年6万澳元的经费。

 

自然科学基金也需要专家打分(ABCD),但是同行专家评审项目有限,不同专家宽严尺度不一,有时侯就看你的项目落到谁的手里。

ARC的探索项目(Discovery Project)相当于面上基金,资助率约在17%左右,竞争非常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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