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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专利技术但并不实施的“非实施主体”
武夷山
Research Policy杂志2012年第9期发表Timo Fischer和Joachim Henkel合写的文章,Patent trolls on marketfor technology----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NPE’s patent acquisitions(技术市场上的“专利钓鱼者”:对非实施主体专利收购的实证分析)。文章说:
troll的本义是专门惹是生非的人。paten trolls指的是靠打专利官司为生的公司,其同义词,但听起来不带贬义的说法,是Non-practicing entity(NPE),字面意思是“非实施主体”,指的是这样一些公司或个人,他们收购别人的专利技术不是为了实施这些技术,而是将其作为打官司盈利的资本。在本文中,专利钓鱼者就是指这类非实施主体。
有人认为,这帮人是靠收购低质量专利为生的,低质量专利不值钱,但用来打官司、咋呼人,说不定还挺好使。如果真是这样,只要收拾掉低质量专利,NPE就没有容身之地了。是这样吗?
本文试图用数据说话。两位作者利用了一个独特的数据库,该数据库收集了1997-2006十年间一些著名NPE收购的392项美国专利的数据以及784项专利的对照组数据,后者是收购技术专利后加以实施的公司所收购的专利。这样就能看出,收购专利后加以实施的公司和收购专利根本不打算实施的公司有什么差异。
研究发现,随着专利权利要求范围的扩大、相关技术领域内专利密度的提高以及专利质量的提高,NPE收购某些专利(而对照组不收购这些专利)的概率也在增大。换句话说,NPE收购的专利比对照组的专利具有更高的质量,认为NPE主要依赖低质量专利生存的看法是缺乏依据的。
这一发现支持最近提出的一种关于NPE商业模式的理论假设:NPE要买的专利是较易被侵权的,所涉技术是较难被替代的,这些专利是能够稳健地面对法律挑战的。作者认为,NPE所从事的这类业务必将长期存在,不是消灭了低质量专利就能毁掉NPE的生存根基。NPE是技术市场上的特殊选手,他们只对专属权益感兴趣,而对专利所赖以为基的技术不感兴趣。
两位作者估计,Patent Only型交易(即,只对专利权属感兴趣、对相关技术根本不在乎的交易)是座冰山,NPE所从事的此类交易只是冰山的一角。
博主:中国肯定也有NPE,但有多少呢?我不知道。认真搞技术的人,多半很厌恶NPE,这很容易理解。但我们应该看到事物的另一面。一般说来NPE(如果他们能生存下来的话)的技术市场嗅觉相当好,人们应想法利用其嗅觉,为专利价值评估服务。这正如黑客虽然有极大的破坏性,但也能利用他们的聪明才智来发现信息安全系统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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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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