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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制该不该死亡
武夷山
在我小时候,“工人师傅”是货真价实的尊称。一方面,当时流行“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口号;另一方面,社会各界确实对“八级工”无比佩服。现在流行“知识经济”了,工人不再是最令人艳羡的职业了,学徒制在中国也难觅踪影了。
但是在某些发达国家,学徒制依然存在。(注:apprenticeship在中国的英汉词典上都译为“学徒制”,但其含义与“技能培训制”更接近。)
美国1937年通过了《国家学徒制法》,俗称Fitzgerald法。此法律规定,学徒工的身份也是工人,而不是学生,不可“剥削”他们。该法还责成劳工部制定保护学徒健康的一些最低标准。
目前,美国劳工部仍然设有“学徒制办公室”,它负有对学徒制实践活动的督导责任,但年度预算只有2800万美元,可见,美国的学徒制也处于萎缩之中。
2007年(迄至2011年,最新数据只有2007年的),美国共有28,000个注册的学徒计划,涉及46.5万名学徒工。他们主要分布在建筑业、建筑维修、汽车机械师、汽管装配、工模具、机工、儿童看护等职业领域。最近10年,美国人开始探讨在保健领域推行学徒制的可行性。他们认为,在绿色技术和工艺领域,也有推广学徒制的可能性。
据对2.8万个学徒计划主持单位的调查,40%的应答者说,他们的出师率在90%以上;21%的应答者说,其出师率在70-89%之间;17%的应答者说,其出师率在50-69%之间。
瑞士的学徒制最为成功。瑞士16-19岁的学生,70%参加双就业职业教育与培训,他们每周上一两天课,其余时间从事实际生产活动,是有报酬的。这样的培训为期3到4年。
2008年,瑞士整个国家的学徒出师率为79%,最终职业考试(通过后要颁发证书)的通过率为91%。
瑞士的手表世界闻名,他们的精密机械工艺水平为什么那么高?与其学徒制是分不开的。
中国要想建设创新型国家,若只有优秀的科研人员(假定他们都优秀),而缺少高水平的工人和技师,就无异于痴人说梦。
参考文献:
Diana Auer Jones, Apprenticeships: Back to the Future, Issue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11, 27 (4): 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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