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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发明能力给专利法带来的冲击 精选

已有 6814 次阅读 2022-5-26 08:38 |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AI的发明能否申请专利,这真是个问题

2020年,一种机器学习算法帮助研究人员开发了一种有效的抗生素,可以对抗许多病原体(见《自然》https://doi.org/ggm2p4;2020)。人工智能(AI)也被用于帮助疫苗开发、药物设计、材料发现、空间技术和船舶设计。在几年内,许多发明都可能涉及人工智能。这是专利制度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

专利法是建立在假设发明者是人类的基础上的目前,它正努力与一个机器发明者打交道。世界各地的法院现在都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100多个国家的专利申请都将人工智能系统列为发明者。包括美国、英国和欧洲在内的一些组织正在就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IP)法律进行公开磋商。

如果法院和政府决定人工智能发明不能获得专利,其影响可能是巨大的。当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资回报受限时,他们就不会那么有动力利用人工智能发明者进行有用的研究。社会可能会错过有价值和拯救生命的发明的发展。

学者们建议各国政府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法(AI-IP),保护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而不是强迫旧的专利法适应新技术。各国还应制定一项国际条约,确保这些法律遵循标准化的原则,确保任何争端都能得到有效解决。研究人员需要告知这两个步骤。

能够发明的机器并不是世界上第一部专利立法——1474年的《威尼斯专利法》的起草人考虑的因素。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也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该公约奠定了国际专利制度的基础。甚至到1994年,当世界贸易组织敲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时,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几乎还是闻所未闻的。1883年和1994年的两项条约确立了当今的国际专利标准。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保护“所有技术领域的任何发明,无论是产品还是工艺,只要它们是新的、包含一个发明步骤并能够在工业上应用”(go.nature.com/3n4khc2)。在其措辞中,“发明”、“新”、“发明步骤”和“有工业应用能力”是艺术术语,每一个都有法律定义。从本质上说,如果上述任何一个条件都没有得到满足,那么一个对象就不能获得专利(参见“什么是可获得专利的?)

专利是什么?

一般来说,一项发明必须满足下列各项要求才能获得专利。

•一个或多个发明家的发明。这包括几乎所有技术领域的产品、工艺或方法。

创新性。这项发明还不存在。

•创造性步骤或不是理所当然的。这项发明对一个在该领域拥有“共同常识”的“技术娴熟的人”来说并不自然能想到的

•具有工业应用或实用的能力。本发明可用于工业,如所要求的那样,并/或具有经济意义。

所有164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遵守这些由1994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标准化的原则。

 

新技术曾经挑战过这个系统。一些备受瞩目的案例检验了基因序列、人造生物和其他物体是否可以获得专利。这些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它们到底是不是发明。例如,在犹他州盐湖城的美国分子病理学协会和分子诊断公司Myriad Genetics之间进行了长达数年的法庭斗争后,美国最高法院在2013年得出结论,分离出来的人类基因序列不能获得专利,因为基因信息是自然的产物,而不是人类的发明。

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以一种新的方式挑战专利制度,因为问题在于发明的是“谁”,而不是发明的是“什么”。对于这些发明,专利注册机构面临的第一个也是最紧迫的问题是,发明者是否必须是人类。如果不是这样,人们担心,人工智能可能很快就会变得如此多产,以至于它们的发明可能会在应用程序上压倒专利系统。

另一个挑战甚至更为根本。当一项发明被“技艺精湛的人”认为“不明显”时,就出现了“发明步骤”。这个概念上的人具有相关技术领域普通专家的平均技能水平和一般知识。如果专利审查员得出结论说,这项发明对这个假设的人来说并不明显,那么这项发明离获得专利就更近了一步。

但如果人工智能比某一领域的所有人都更有知识和技能,目前尚不清楚人类专利审查员如何评估人工智能的发明是否显而易见。在一个技术领域发明之前,一个用来审查发布的所有信息的人工智能系统,将拥有比任何人都大得多的知识体系。以所有的知识来评估,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未来每个人都能使用这些人工智能工具,那么专利性的“发明步骤”标准将接近不可能实现,几乎没有东西是可专利的。需要进行彻底的反思。

美国人工智能公司Imagination Engines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Stephen Thaler开发了一个名为DABUS(统一感知自动引导装置)的人工智能系统,使这些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塞勒声称,DABUS发明了一种新型的食物容器和在紧急情况下吸引注意力的闪光灯。

这些发明并不引人注目。它们的后果是。2018年,塞勒的国际法律团队在英国吉尔福德萨里大学(University of Surrey)学者Ryan Abbott的领导下,开始向世界各地的专利局提交申请,称DABUS是发明者。这些案件被认为是第一个测试人工智能系统能否在现行法律下被认定为发明者的案件。专利局和法院不得不对这个问题作出裁决,并开始指出法律上的漏洞。

不要问人工智能是否好或公平,要问它是如何转移权力的。

到目前为止,英国、美国、欧洲(欧洲专利局和德国)、韩国、中国台湾地区、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专利注册办公室已经拒绝了这些申请。对这些裁决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失败了,法院的结论是发明者被假定为人类。在德国,一家法院承认,如果被指定为促使DABUS创造这些发明的发明者,这些发明可能会获得专利——这是承认人工智能系统输入的妥协。但在这一点上,司法舆论的潮流几乎完全反对将人工智能系统视为专利目的的发明者。

在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如何评估人工智能发明的情况下,专利登记处和法官目前必须尽可能地解释和适用现有法律。这远非理想。更好的做法是,政府制定明确针对人工智能创新的立法。我们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三个步骤。

倾听和学习

首先,涉及专利政策的国家政府和多边机构(如世界贸易组织)应该对问题、证据和观点进行系统的调查。他们应该咨询包括专利注册办公室在内的利益相关者;代表科学家和工程师的专业团体;消费者和患者倡导团体;负责商业发展和商业化的机构,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人士。以往关于这一性质的调查已导致许多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发生了变化,以应对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例如,澳大利亚政府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就网络盗版问题进行了公开磋商,结果出台了法律,允许法院屏蔽侵犯版权的网站。

欧盟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几个国家已经开始对人工智能发明进行此类初步调查。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每个司法管辖区的专利系统都应该效仿。

这些调查必须回到基本问题,评估将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是否会像保护其他可专利产品那样,激励对社会有用的发明的生产。人工智能系统的程序员已经可以通过计算机代码的版权和他们所编写软件功能的专利获得一些知识产权保护。出于政治或务实的原因,一些人可能更愿意将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的产出留在公共领域,让所有人免费使用。其他人则呼吁扩大知识产权保护。

AI-IP法律

修补现有法律保护可能会留下灰色地带,因此更全面的法律改革是可取的。理想的解决方案是,政府设计一种定制形式的知识产权,称为自成体系的法律。这种定制的法律旨在涵盖版权、工业设计、商标和专利等四大知识产权原则未涉及的创意产品。它们已经激励和保护了对线路布局、新工厂品种以及某些司法管辖区对数据库的投资。

要实现更公平的算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些批评人士可能会反对以特定主题形式出现的知识产权。但一个独特的AI- ip原则有一个优势,它可以被定制,以满足AI创造力发生的特定条件。例如,立法者可能会决定,如果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更容易和更快的发展,它应该比传统的20年的标准专利保护期限更短。这将鼓励其他人在专利期限一到期就在发明的基础上发展。虽然专利通常授予发明者,但立法者可以决定以不同的方式分配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的奖励——可能是在人工智能开发者、指导人工智能的人以及用于训练人工智能的数据所有者之间。

国际条约

实施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的国家可能会吸引研发投资。另一方面,与发明使用相关的版税可能会使发明更难获得。今天,在药品和疫苗方面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专利可以吸引投资,使其得以开发,但人们在无力负担产品或无力支付制造产品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国家却处于劣势。例如,在首次获得COVID-19疫苗约18个月后,低收入国家只有约16%的人至少接种了一剂疫苗,原因之一就是对生产COVID-19疫苗的专利限制。与此同时,一些高收入国家正在提供第四剂疫苗。在设计AI-IP时,我们必须找到一种平衡,以避免再现这种不平等。

一个倾向于进口发明的国家,可能会看到不保护人工智能发明的好处。这样,它就可以向本国人民提供人工智能在其他地方发明的一种昂贵新药的廉价复制品,而不用支付版税。然而,它也可能失去吸引产业建设投资的机会。

如何将你的想法转化为专利

专利条约解决了这个搭便车问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建立,部分是为了使各国更难以选择不以专利的形式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设计、商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领域的使用也受到国际公约的规管。

我们认为,一项国际条约对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也至关重要。它将制定统一的原则,在多个司法管辖区保护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这可以通过谈判一项新条约或将这些规则添加到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协议中来实现。

建立这样一个条约将是一个雄心勃勃的长期计划。批评人士可能会反对各国放弃制定有关人工智能发明的国内政策的自由,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的全部潜力仍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认为,一项国际协定的全球利益将使谈判的时间和代价变得值得,因为它将避免今后的不确定性和争端。

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条约还应避免专利制度的一个关键限制。专利在每个司法管辖区分别注册,执行纠纷通常必须由注册国的法律制度解决。这可能导致专利持有者在许多国家进行类似的法律诉讼——就像科技公司苹果和三星花了7年时间就手机和平板电脑的设计和功能打了50多起诉讼一样。这个系统既麻烦又昂贵,这意味着有些人无法在专利法下执行或捍卫自己的权利。

相反,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条约可以包括争端解决机制,或许由一个专业的国际法院裁决。灵感可以从欧洲新成立的统一专利法院和世界各地的各种仲裁法院中找到。统一专利法院将于明年成立。

制定定制的法律和国际条约并不容易,但不制定这些法律会更糟糕。人工智能正在改变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的方式。我们需要符合目的的知识产权法律,以确保它为公众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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