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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科技写作的清晰性原则指的是句子结构和语义清楚,语法完整。常用的写法是使用短句子一句句有逻辑地写通顺。但是,这种写法在用词上会造成某种程度的重复啰嗦,违反简洁性原则。这时,需要把重复用词合并简化,包括把短句子合并后改用修饰性从句,以及使用准确简短的词汇代替用词拖沓的同义词组。
为了兼顾清晰性和简洁性,作者需要具备较高的、超越基本要求的语言水平。这也是期刊对作者的期望和要求。一些写作老手可能会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写作方法。但是,投稿经常被审稿人和语言编辑指出很多问题,有时数量多得让人惊讶,出现了文章被修改得“满页红”和“体无完肤”的状态。这个问题的原因就是过于重视作为写作基本要求的清晰性,而对作为写作高级要求的简洁性重视不足,因此导致相同的问题在全文反复出现几十次。
清晰性与简洁性之间发生矛盾的原因是写作风格,通常每个人有不同的看法和侧重。英语口语经常出现可有可无的用词和重复,因而不够简练。科技写作力求简练,因此要在保证清晰的前提下,字斟句酌地检查每个词是否多余或重复。
简洁是写作的最高境界之一,也是最难掌握的技巧。简洁之难,不仅体现在英文,而且体现在中文。在简洁程度上没有对错之分,只有语言风格问题,有人喜欢啰嗦清楚些,有人喜欢精炼些。简洁程度的修改几乎没有止境,这就是为什么一篇文章改来改去总是能修改得越来越简洁。
简洁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内容不能重复。意思相同或相近的内容,在文章中一般不宜重复出现,尤其不能在同一段落中用不同的写法反复出现,而且不应为了体现“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在科技论文中反复强调同一内容。
第二,用词不宜啰嗦。很多种用词风格都是正确的,应当在确保清晰的同时,尽量减少用词量,缩减篇幅。
英文科技论文的简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介词“of”和定冠词“the”的联合使用问题。通过调换“of”两边的名词顺序改变修饰结构而省略“of”,能够减少用词,但是不能以牺牲清晰性和语法正确性为代价。例如,“The process of engine steady-state performance analysis with guided control”比“Engine steady-state performance analysis with guided control process”更为正确易懂。后者虽然通过调换“of”两边的名词顺序减少了“of”和“the”这两个词,但是这种精简是得不偿失的,造成修饰关系不清晰,句子含义混乱。
定冠词“the”在表示特指情况下的漏用和滥用。有些写作专家认为能够省略某些“the”而仍然保持清楚的特指含义,从而达到缩减文字的目的。但是,这种做法非常容易造成全文在是否能够省略“the”的特指地方的判据混乱而不一致,因此一定要慎用或不用。
虽然科技论文普遍采用被动语态以便突出对科学事实的陈述,但是,在能够使用主动语态的地方可以尽量使用主动语态,这样能够减少用词,而且语意表达也更直接和易读。
避免用词重复。在一句话中出现两个相同的词,尽管其名词和动词的形式有所不同,一般是用词重复的信号,通常都能够合并用词,例如,“in an extraction process to extract”。
删掉多余的词,并把啰嗦的词组改为简洁的词汇。这要求作者具备比较高的选词能力。
啰嗦用词 | 简洁用词 | 啰嗦用词 | 简洁用词 |
a large amount of data | large data sets | all of the | all |
a great amount of | considerable | in order to | to |
a certain amount of | several | involved in | in |
in addition | also | a short period of time | a short period |
are explained as follows | are as follows | the data processed in such a way | these data |
as a consequence | consequently | suffer a problem of | suffer from |
as shown in Fig. 7 | Figure 7 shows | use an approach of combining | combine |
in this way | thus | It should be said ... | 慎用或不用 |
need to | must | Note that ... | 慎用或不用 |
keeping unchanged | retaining | where 从句 | with |
satisfy the requirements of specifications | satisfy specifications | that has 从句 | with |
a coefficient b in the range of 0 to 1 | bÎ[0, 1] | which is 从句 | with |
使用缩略语是在英文写作中保证简洁性的一个重要措施。一般需要使用业界公认的缩写词,避免自造生僻或帮助不大的缩略语。例如把mast cell缩写成MC的用法既不常见,好处也不大。使用缩略语的注意事项如下。
只有当在全文中的使用次数超过三次时,才值得使用缩略语。
所有缩略语必须在摘要和正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均给出全拼词组定义,并在后文用到时缩写。
虽然在后文用到时一般均须使用缩写形式,但是在结论中为了强调,可以使用非缩写形式。
只有名词在缩写的时候需要大写。缩略语中可以混有大写和小写的字母。
表示复数的小写“s”字母可以加在大写缩略语的末尾,例如CNNs。
缩略语一般不使用黑体(粗体)或斜体予以强调。但是,有些期刊规定在第一次定义缩略语时需要使用黑体(粗体)。
在段落开始处一般避免使用在专业领域中不常见或在论文中不频繁使用的缩略语。在句子开始处一般很少使用不常见或不频繁使用的缩略语。如果必须在开始处用到,可以使用全拼词组代替缩略语。另外,可以转换句子结构,把缩略语放到后面去。
在论文的章节标题、图题和表题中,尽量不使用生僻或自造的缩略语。
当在插图或表格中使用缩略语时,需要在图题或表题中重新再次定义全拼词组的写法,或者在插图或表格的下方使用脚注方式予以定义。
英文科技写作中的清晰性原则和简洁性原则是一对矛盾,对作者在写作技能上提出了很高要求。也正是由于这两个原则,英文论文写作才能超越语法的基本要求,在文采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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