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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终于读完了《约翰克利斯朵夫》,上大学时曾在图书馆借过这本书,不过那个版本太烂了,那所大学里的书又少又旧,图书管理员的态度也很差。总之我没看完它就还了,很多在那个图书馆借的书没看完就还了(今年是母校建校100周年,它是一所伟大的学校,可惜我当时只顾上谈恋爱了)。最近又开始读它,是因为有一次看到楼下馄饨店的老板居然捧着这本书看得津津有味,于是我就又把它加入了书架,同时加入的还有《尤利西斯》和《追忆似水年华》。
我对古典音乐一窍不通,因此跳过了其中大段的关于音乐的描述,我对欧洲的历史也不是很熟悉,因此略过了大段的关于革命和各种思潮的描述。我所关注的是一个人如何成为一名艺术家。然而对有些人来说,他们天生就是艺术家,约翰克利斯朵夫就是这样为艺术而生的人。他单纯又混乱不堪,他善良又糊涂,他充满了激情,有时候又不堪一击。他杀了一个人的同时失去了一位挚友,他陷入绝境,跟一个有夫之妇纠缠不清(终其一生他的感情生活都是一团乱麻),他重新创作,他深爱的人(一名寡妇)先他而去,最后他也平静地死去。他这样活一生给我的感觉居然是毫不费力,跟很多艺术家一样,饥寒交迫也是他的生存常态,但是不想杜甫那样满腹牢骚,约翰克利斯朵夫始终活力四射像恒星一样点亮了周围的一切。
昨天睡觉前开始看《尤利西斯》,我之前一直觉得意识流是我的菜,因为我脑子也经常有个声音在说话,只要是不太忙的时候,它就一直在那里说个不停。但是我看了一页就睡过去了,而且睡的死死的,直到闹钟把我吵醒。卡尔荣格说他花了3年时间才读通它,全书最后没有标点的四十页描述是心理学的精华,只有魔鬼的祖母才会把一个女人的心理捉摸得那么透。荣格的话让我坚定了把这本书读完的决心。
很久之前因为看电影《时时刻刻》读了一些弗吉尼亚伍尔夫的随笔,感觉非常好。可能要深入研究意识流文学,还是得先从同性别的作家开始入手。“或许,还没有人曾为一支铅笔而怦然心动。不过,倒也有时,会特别想要拥有一支铅笔。”这是《街头漫步:伦敦历险记》的开头,作者用需要买支铅笔作为借口,在一个冬日尽情地在伦敦的大街小巷中漫步。“4点到6点之间,我们走出家门,卸去了朋友们熟识的自我,加入那一群无名无姓游荡街头的共和大军之中。”走出家门之后,“那个栖居着我们灵魂的外壳,那个由我们的灵魂创造出来,让它们有了形状,得以彼此区分,得以有个住处的外壳,碎了。”于是街道上一切扑面而来,每一个细节都被作者捕捉到了,街头的灯火,楼宇,肉铺里陈列的紫色牛排,其中关于一个买鞋子的侏儒写得非常有意思。愉快的散步总有结束的时候,“冬天在街头漫步,则是最伟大的历险。尽管如此,我们再次踏上自家的门阶,那些熟悉的物品、原有的偏见,又将我们团团围住,也让人倍感欣慰。还有自我,走过这么多街角,早已被风吹得四散零落,好似扑火的飞蛾,一次一次撞向永远扑不到的灯火,现在也找到了庇护,被包裹了起来。那熟悉的门又出现在了我们面前:椅子还和我们离开时一样,转过来放着,还有那只瓷碗,地毯上那个褐色的圈。还有——且让我们轻轻检查一下,让我们心怀敬意地摸一下——我们从整座城市的全部宝藏中寻获的唯一一件战利品,一支铅笔。”多么地文艺而且毫不做作!
亨利米勒被认为是自卢梭以来写出了最好的忏悔作品的人,有人把他与意识流大师乔伊斯和伍尔芙相提并论。《南回归线》和《北回归线》也是最早被我放进kindle里两本,随便翻过几页,是因为好奇,因为据说里面“素材卑琐、语言淫秽、内容恶心、画面污秽。”冯唐对亨利米勒崇拜得五体投地,他说他第一次阅读亨利米勒比他第一次解剖大脑标本更为震撼(他是学医出身)。有一天我忽然在我的书架(实体书架)上发现亨利米勒的《稳如蜂鸟》,完全记不得它的来历(如果是哪位送的对不住了),打开翻了一两页,马上就知道了冯唐写的那些俏皮话的出处。亨利米勒说这里的文章(这是一本散文集)没有一篇有淫秽的内容,但他怀疑啃不了《北回归线》的人是否能啃得动此书。亨利米勒希望通过写作实现一个善良正直嫉恶如仇大彻大悟的自我,但同时他也可以是卑鄙无耻放荡不羁的混世魔王。亨利米勒是一个典型的西方人,他认为甚至艺术家也不需要玫瑰色的生活,而他是地球上最后一个圣徒(陀神都不敢这么说)。
还好我是一个东方人,儒家思想已经深入我心,杜甫虽然愁苦,也还是美的,王家卫镜头下的含蓄婉转是一种经久不衰地美学体验。即使有时候不得不打开一个潘多拉的盒子,也会事先沐浴熏香,诵经祷告,怀着一份谦逊不安心情,慢慢释放出里面一个个躁动不安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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