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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区域之间和主体之间的协作机制尚未建立。一方面,城市群内八市之间缺乏协作机制,没有实现优势互补,同一领域的循环经济问题在区域之间少有沟通学习,导致八市之间循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循环经济是一个由多元化主体主导的在多元层面上展开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官员、企业家、公众等各个主体联动,需要企业、园区、社会各层面配合,需要一次、二次、三次产业之间协同。但是,环长株潭城市群循环经济的发展无论是试点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还是试点园区与园区之间,协作网络不健全,产业循环关联不密切,缺乏资源及信息共享机制。总之,由于区域之间和主体之间缺乏协作机制,使得城市群循环经济发展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限制了循环经济发展的规模性与效益性,不利于深化和扩大其试点示范效应。
第二,循环经济技术发展滞后,人才匮乏。技术外溢是试点示范的重要途径。环长株潭城市群作为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在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却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既缺乏从事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的科研平台,更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及装备,技术研发能力较弱。具体表现在,多数企业工艺或流程缺乏绿色设计,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还在使用;循环经济的共性关键技术严重匮乏,资源综合利用、绿色能源开发、再制造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技术缺口;缺乏相关的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缺乏相关的产业人才及经济管理人才,与循环经济有关的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当少。总之,环长株潭城市群循环经济技术滞后,会直接影响到其试点示范作用。
第三,重工业循环经济,对农业循环经济尤其是服务业循环经济的重视不够。至今以来,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重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业等工业循环经济领域,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多是工业企业与工业园区。这种情况在环长株潭城市群同样存在。就“十一五”情况来看,环长株潭八市的关注点基本上是放在工业循环经济上,仅常德市、长沙市、益阳市相对重视农业循环经济,八市对服务业循环经济关注极少。具体表现在,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或工程、试点企业或园区主要分布于工业领域,对长株潭城郊区、湘西南丘岗区等不同农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很少,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型服务业等服务业循环经济缺乏支持。城市矿产作为服务业循环经济体中的内容,在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的。
第四,重企业和园区循环经济,轻社会循环经济。一个完整的循环经济体系应该是包括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环长株潭城市群重视企业和园区层面的循环经济,目标在于构建企业内部循环链和园区内循环产业链,进而创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但是,轻视了循环型乡村、循环型社区等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导致了循环经济发展“有点无面”的现象,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提升。目前,环长株潭区域内的国家级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均是企业或园区,尚未实施循环型社区、循环型村庄等试点示范项目。庆幸的是,湘潭湘江湾循环经济试验区已经启动了社会循环经济试验,虽规划已绘就,但要走的路还很长。
第五,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一方面,涉及循环经济的部门众多,分散在各个部门,管理体制不顺。比如,农业循环经济涉及到农业厅、环保厅、国土厅等部门;工业循环经济涉及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环保厅等部门;服务业循环经济涉及到商务厅、卫生厅、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具体到市一级,虽然某些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但这种非常设的管理机构的权利有限,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仍有赖于各个专业部门,进而又陷入多头管理的体制弊病。另一方面,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机制远未建立,主要表现在投融资机制的缺乏。目前,循环经济发展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支持和企业自身投入,少有民间闲散资金进入,这就有赖于机制创新。
注:本博文已另行成文被收录入张萍教授主编的蓝皮书《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报告2011》,作者彭新宇、杨丽华、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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