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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呼吁,但是现在依然有现实意义!张学文080517
划一自然灾害的相对等级
张学文
(新疆气象科学研究所,乌鲁木齐,830002)
2007 5.31从个人主页2000年版转来
问题
现在的地震、暴雨、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有很多各自为政的等级标准。这对于行政管理人员与群众理解各种预报、警报和组织防治救灾多有不便。要大家记住各种灾害标准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过分专业的术语降低了我们组织群众与自然灾害斗争的效率,应当跳出专业圈子寻找通俗、通用又科学的新语言。
出路
建议设计一种用于很多自然灾害的统一的相对等级,它好记又通用。这对政府管理人员、群众和专业人员都有很多方便。划一自然灾害的相对等级是提高防灾抗灾效率的一个环节,是提高组织水平和科学水平的一个表现。
只要不同专业的技术人员充分协商是可以找到自然灾害的相对标准的。只要学术权威机关认定,政府会同意在社会上使用的。中国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我们就可以带头做这个事。解决这个问题显然比陈景润要证明“1+1”容易很多。
方案
下面是笔者提出的灾害等级的初步设计方案,希望能起抛砖引玉作用。
灾害等级表
说明
1.地震现在的等比级数分级是其优点。它的缺点是一个等级内的强度相差30倍,这过大了。所以我们做了拆分。风的等级又过细,做了合并,要延伸到龙卷风。
2.雨量用我们研究多年(也用了多年)的一个等比级数表。对于雪,可以减半使用。对于干旱地区雨量等级可以加大一级使用。如80-160是8级暴雨。
3.洪水是用出现概率(**年一遇)体现的,这在水文部门已经基本习惯了。问题仅是什么概率对于什么相对等级。
4.关于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旱灾、海浪、等灾害也可以类似地定。
建议
建议有关学术团体组织讨论,形成一个大家认可的方案。交各个专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推广使用。此后涉及自然灾害程度一般用这种相对等级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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