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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面面观——严于律己的重要性
武夷山
(发表于《科技日报2006年7月26日》)
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人:指责政府,头头是道;诟病领导,滔滔不绝;怨怪环境,不遗余力。但是,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任何问题,如果本人做了什么违规的事,那一定是被逼的。笔者在网上见到过一位博士生的自白,说为了满足校方规定的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若干篇论文才能参加答辩的要求,就“美化”了文稿中的曲线,以求其投稿易于被采用。我仿佛看见这位博士生一脸无辜的表情:瞧!我这么做是不太好,但我是被逼无奈。对于这样的论证逻辑,万万不能苟同。 什么叫被逼无奈?必须划一道界限。打个比方:一个几乎要饿死的人,在街头小摊上偷了(一般叫“顺”了)一块烧饼,是可以理解的;而另一个没钱的人想去餐馆吃山珍海味,可是按照“规定”得付钱,于是就去偷钱,那是不可谅解的。我并非认为,现在学术界的所有规定都是非常合理的,但是,有关规定的不合理并不能成为学术圈内的人跨越道德界限的借口。
树立科研诚信,必须多管齐下,科研人员严于律己是必不可少的一条。无论怎么严刑峻法,只要诱惑在,就有人铤而走险。各国政府打击贩毒制毒的力度还不大吗?仍有人贩毒制毒;国际体育界对滥用兴奋剂的惩戒措施不狠吗?仍有人滥用兴奋剂。可见,只靠严厉的规章制度,而没有科研人员的自律,是解决不了科研诚信问题的。
有人要说了:那么,为了解决科研诚信问题,就从源头做起,消除掉种种诱惑。比如,使博士生在社会上不值钱,使专业技术职称不带任何含金量,不给院士们那么高的荣誉和待遇,等等,那么大家不就不奔这些了嘛。仔细分析一下就明白,这些考虑是不现实的。再打一个比方:很多人都说五十年代的社会风气好,为什么呢?原因有很多,其中经常被忽视的是,那时的社会财富太少,也就是,源头上缺乏诱惑。我小时候,家里的门常常忘了锁,但从未失窃。你想想,小偷有什么好偷的呢?我家里最值钱的电器就是一台老旧的电子管收音机。难道我们现在为了恢复五十年代的好风气,就恢复贫穷吗?这是多数人不愿意的。可见,这种“从源头抓起”的措施基本上是不可取的。有人偏激地认为,只要重视SCI论文,科研诚信就好不了,因此,要抛弃将SCI论文作为评价工具的制度。可是他们没有想过,原先那种“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的评价方式,就比SCI更好吗?
总之,我们需要一定程度上的严刑峻法,也需要采取制度性的措施适度地减弱某些头衔、身份、成果的诱惑力,但这些都代替不了科研人员的严于律己。在国内外的很多次民意测验中,“科学家”的声望在各种职业中名列前茅。其原因之一,就是老百姓普遍认为:科学家群体最讲实事求是,讲诚信。我们的科研人员若想维护科学共同体的这样一种千金不换的美誉,务必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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