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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项目能否兼顾诺奖和商业? 精选

已有 9910 次阅读 2015-10-16 11:0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中国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实现了中国大陆本土科学家在诺贝尔科学奖零的突破,大家从最初的高兴祝贺转入讨论这项医药发明谁在获利的问题,结论是从这项基于祖国传统医学而衍生的诺奖级发现似乎中国人和公司获利不够多。有人设想,屠老师以及当年的青蒿素团队如果申请了专利,是不是会改变这种结果,让中国人名利双收?有人还出“聪明”主意,咱们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如此这般不是就兼顾了科学发现而获科学大奖又可以让技术发明受到专利保护而赚钱了吗?

诺贝尔科学奖已经颁发了一百多年,几百位科学家前后获奖,其中既有比较纯粹的科学,仅仅探索自然现象和规律,而这些东西在短期内、甚至永远也没有经济效益。也有些获奖项目虽然并非发现惊世骇俗的自然规律,但相关发现却能很快找到卓越的应用,开发出可能获利的技术和产品,于是试图兼顾名和利就成为可能的追求了。青蒿素似乎正是后面这样一项成就。

然而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一项诺奖获奖者以及其单位因为与该诺奖直接相关的技术发明而发大财。例如美国贝尔实验室的科学家们获先后数人次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其中大部分都是应用技术类,包括激光、晶体管等等比青蒿素经济利益大太多的技术,然而这些发明并未给贝尔实验室带来直接而巨大的利益。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科学家们不够精明错失了申请专利的良机吗?还是像贝尔实验室的母公司ATT高价雇佣的律师不够高明?当然不是。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是制度设计造成的,一方面是诺奖级别的科技创新的性质所导致。

美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不保护发现自然现象、规律和抽象逻辑等类的成就,这正是科学的属性。美国实用专利(Utility Patent)只保护新发明的工艺、机器设计、发明物质的成分,也即实践性发明。中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的定义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与美国实用专利大同小异。因此以技术为主的科技研究成果,哪部分作为科学论文发表,哪部分申请专利,或许作为商业机密不公布,必须小心选择。每一种选择都有利弊,但鱼和熊掌往往不可兼得。

例如贝尔实验室晶体管的发明,John BardeenWalter Brattain和William Shockley等在发明晶体管之前就已经发表了好几篇相关论文,1956年他们获诺奖的正式原因是“他们在半导体方面的研究以及发现晶体管效应(for their research on semiconductors and their discovery of thetransistor effects)"。看上去诺奖主要是对他们相关科学发现部分的肯定。接下来的贝尔实验室的晶体管发明专利,只覆盖具体设计,不涉及物理原理。

贝尔实验室的第一个点触式晶体管(point contact transistor)在47年底由巴丁和Walter Brattain做出来,48年初申请专利。一个有趣的花絮是,William Shockley是这个研究小组的经理,但这个最早的晶体管发明,却是他组里的这两个员工背着他做的,因此这项发明相关专利没有Shockley的名字,他很生气,于是绕过第一个专利,自己又发明了一种新的结式晶体管(junctiontransistor),于1951年独自申请专利

当时美国实用专利只保护17年(1995年后,美国专利法修改为20年保护期)。巴丁和Brattain设计的点触式晶体管,其实没有任何商业应用。而实现了一些商业价值的是后来Shockley独自设计的结式晶体管。但早期晶体管应用很有限,ATT自己没做相关产品,专利授权给一些做收音机的厂家,所收获的经济利益也不多,据说其中最大的一笔授权费来自索尼,约5万美元。

但诺贝尔奖授予与半导体晶体管相关的研究和设计极大地激发了世界各地科学家和工程师们投入此项研究的激情,接下来几年半导体领域科研繁荣、各种晶体管设计层出不穷。Shockley也于1956年辞去贝尔实验室的工作来到了硅谷,开办了自己的公司Shockley半导体实验室,启动了半导体行业。贝尔实验室第一款晶体管专利的17年保护期于60年代中到期,此时计算机行业开始兴起,后来用在计算机上的各种半导体器件有很多竞争公司制造(如英特尔),这些公司大都和Shockley最初在硅谷创办半导体实验室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如今IT行业已经成为一个每年产值超过万亿美元的产业,由此而引发的信息革命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贝尔实验室的科学家们特别是Shockley功不可没。

可惜的是,由于Shockley精心从世界挑选的8个高手于1957年集体“叛逃”自成体系,他在商业上并不成功,最后又回到斯坦福大学教书。其实Shockley并不是这个伟大的晶体管创新故事里最倒霉的角色,他毕竟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当年贝尔实验室申请晶体管专利的时候,律师就发现真正的“第一款”场效应晶体管(field-effecttransistorJuliusLilienfeld(他是普朗克的学生)于1925年在加拿大申请专利,后来又于1930年又在美国申请专利。然而非常遗憾的是,这项研究既没有得任何科学奖,相应专利也没有进入产品应用,如果不是贝尔实验室的科学家们鬼使神差地再次光顾这个项目、翻看专利局尘封的档案,这项伟大发明可能就犹如从来没存在过。可见即使是一项伟大发明,要取得像诺贝尔奖这样的科学认可或是商业成功的二者之一,都无比艰难。两者兼顾更是难上加难。

总结晶体管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诺奖级别的偏技术类成就既需要有对自然的新洞见(科学)也需要确认该洞见有卓越的应用价值。科学部分成就需要用论文形式公布,由于科学领域竞争也很激烈,一般科学家都会尽快发表成果。成果一旦公布,基于这些学术信息开发技术是另一场公平竞争。越伟大的科技发现的可能技术应用越多,技术应用部分可以申请专利,原始研究者也有技术开发的先机,但这些技术往往超前市场很多年,如何做产品也需要探索,因此从技术到产品的商业成败又是一场新的竞争。因此,由原创者开发的早期专利未必是最优秀的设计,也不可能覆盖所有产品应用,在有限保护期获大利的可能性很小。另外,对于诺奖级科学成就的认可时间很长,一般来说,诺奖的授予时间平均滞后一项科技成就的创造时间接近二十年。贝尔实验室的晶体管理论和发明项目仅滞后8年多,已经很快了。虽然科学界和产业界的对这项成就的认可很快,也未能让晶体管的首创者直接获利。

回到青蒿素这个故事,我认为发现青蒿素治疟疾的有效成分蒿甲醚及其在较高温度易分解是关键,而这属于自然现象,因此这个发现是科学发现,也是该项目最后能够获得诺贝尔奖的关键。也就是说,这个科学发现是不能申请专利的。能够申请专利的技术部分是如何最好地提取有效成分蒿甲醚,以及如何把有效成分做成符合人体治疗的药物。但青蒿素的原理公布之后,能够开发这些技术的厂家很多,即使屠老师当时申请了专利,其他人和机构也很容易绕过屠老师的专利,找到不同的、甚至更好的方法提取有效成分、制备合适的药物。

青蒿素这个项目如果要赚钱,另一个可能的方式是保密,这样就回到了“祖传秘方”的思路。在今天各国医药都是政府高度监管、需要大量审批的情况下,这似乎也是一条走不通的路。另外,诺奖也从未授予过任何“保密”的配方和技术,将来估计也不会这么做。如此这般,青蒿素项目就既难以商业化、也不会和诺奖结缘了。由此可见,青蒿素科研最后能够成为药物济世救民(无论钱是谁赚的)、屠老师也能代表科研团队获得诺贝尔奖,已经是小几率的稀罕历史结果。

从远古“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的优美诗篇,到东晋葛洪医书《肘后备急方》的疟疾药方,再到屠老师及其团队用现代思维找到青蒿素治疗疟疾的有效成分并最后获诺奖,这是一个悠长而精彩的探索故事,也是一个中国科学家前赴后继为人类文明贡献力量的故事。我们知道,世界上受疟疾之害的大都是热带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穷人,我们需要考虑的不应该是从一个40年前的科研成就中如何赚更多的钱,而是如何让更多人受益。因此,我建议国家组织资源免费将青蒿素药物发放给世界各国无能支付医药费的疟疾病人。相比于在联合国撒钱所彰显的权谋和土豪气,对世界穷苦人的善心善举才是真正的“软实力”。让这个精彩故事的结尾篇题为“医者仁心”,不是更伟大而美丽吗?

本文首发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版):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64369/unreg 




屠呦呦获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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