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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几点建议
日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提出,提出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等策略。对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而言,是宏观经济政策多项目标(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适度增长,保障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交集点”。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对于经济稳定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因为:宏观经济和产业经济的稳定,有赖于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来源的稳定性和低风险性;经济的稳定运行和稳定增长,依赖于中等收入群体的稳定需求;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才能有稳定的财源来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等收入群体,具有较稳定的消费结构,也有助于形成稳定的存款水平和消费信贷水平,有利于宏观经济中金融的稳定。
结合中国的发展现实,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使中等收入者占社会多数,也是体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路径。本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应制定出中长期的具体目标。如确定到2020年、2030年,中等收入群体占全社会人口比重、中等收入群体占全社会的收入比重、中等收入群体占全社会财产比重等具体目标。政策目标方面,应确定到各个时期中等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比重、中等收入群体社会保障的覆盖程度和完善程度应达到的水平,总体上应确立中等收入群体的低税负、中等收入群体社会保障全覆盖的中长期目标。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收入增长的目标来源,应着眼于需求稳定的实体经济。
(2)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的目标群体,首先要稳定既有的中等收入群体,如,大中型企业的稳定就业职工、中小民营企业主及其管理人员、公务员、现代服务业从业者、农村先富群体等。关键点在于:其一,政策应保障相关领域的稳定发展,并使这些领域的就业是稳定的;其二,要形成相关领域工资水平的稳定增长机制,而不要随着宏观经济景气而大起大落;其三,要形成进入这些领域机会平等的机制,并且使其收入来源及增长具有社会合理性,规范和引导这些群体成员的行为,避免使之成为社会矛盾集中针对的对象。
(3)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的目标群体,要注重培育潜在的中等收入群体。要把整个经济结构中“需求稳定领域”的从业者发展成为中等收入者。把拥有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的农民、在稳定需求领域就业的员工(包括农民工)、在稳定需求的服务行业就业的员工(包括中小企业经营者)作为潜在的中等收入群体加以培育。对于这三类群体,不仅要有提高其收入水平和财富水平的政策措施,而且要提高体制改革来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并且还应着力提高其教育水平、社会保障水平、休闲和生活质量水平。
(4)农村居民的土地长期承包权,是农民成为稳定收入者的基本保障。在各种形式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过程中,必须有效地保障原土地承包农民的利益,使其长期受益权(非一次性的受益权)得到切实保障,使其未来生活及其家庭成员未来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在这一制度保障的基础上,辅之以保障农产品价格稳中有升、改变“农民增产不增收”不合理状况的长期政策(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是经济发展水平达到目前阶段的必然过程,不应采取非市场手段限制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反而应建立必要的制度以维护农产品价格稳中有升的环境,并制度性地保障农产品价格上升利益主要由农民获得),有稳定土地收益的农民就不难成为中等收入者。这样也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5)要把有稳定需求的服务业的员工培育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并促进服务业比重的提高。把服务业员工培育成为中等收入群体,核心问题是要解决服务业员工收入水平与服务对象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这也是服务业良性发展的必要前提。要有适当的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的企业员工(包括个体经营者)的工资水平。
(6)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应着眼于长期需求稳定的产业行业,稳定其就业水平,稳定其员工的收入水平。经济发展到新的阶段,容易出现“劳动力雇佣难”的问题,以往依靠“低劳动成本”的增长方式已不再可行。当前,蓝领劳动力已经不是完全可替代的劳动力,在这一背景下,那些需求稳定而用工规模大的产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就应当改变以往的用工模式,而应与蓝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签订长期的就业合同,实现与城市体制内劳动者无歧视的同工同酬和无歧视的社会保障,并实现与宏观经济增长同步的工资增长机制。这样一来,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的员工,也就有可能成为中等收入者。这对于产业的稳定、农民工群体的稳定都有积极的作用。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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