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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共汽车族,又是自行车族。对小汽车过敏,那些野蛮的小汽车贵族,如蟑螂般令我不寒而栗。
摩电都是机动车,却把它当非机动车管理,对汽车通行倒是方便了,就不怕他们伤害行人和自行车。
摩电的设计时速,在城市道路上和汽车速度不相上下。很多城市的道路并没有专用的非机动车道,摩电经常在人行道高速行驶。交警根本不管,管不了不管,管得了也不管。很多行人被违规的电动车撞倒。我就被撞倒过三次,老百姓骨头健,幸好无大碍。
是以车为本,还是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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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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