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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DR.HOUSE (第一季第4集)
做为医生,治病救人是其职业天职。而在这一集中,Dr.House则面对了一个让所有医生都头痛的问题:当“救人”和“治病”发生冲突的时候,该如何选择?Dr.House毫不犹豫,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残忍地做出了选择——“治病”。
老师曾在课上说过,医生治病时,每用一种新的方法救治,就相当于是在病人身上做了一次“实验”。医生无时不在做着这种实验,而无论实验结果是好是坏都将为医学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所以,为了查清病原,确定治疗方法以治好所有染病的婴儿,就必须有一个成为医学的牺牲品。
一个硬币,决定一个婴儿的生命,而一个婴儿的生命,则可以挽救其他五个婴儿,Dr.House 确实是这么做的。但医学是否是算术?生命的价值可否衡量?从治病方面来说,Dr.House是正确的甚至是非常成功的,因为他通过牺牲了一条小生命拯救了其他五个;但从处事的方法上,我并不认同。
做人体实验的道德原则为:尊重(Respect for Person)、行善/免伤害(Beneficence/Nonmaleficence)、公正(Justice)。所以在做实验之前应当先得到病人本人的同意,而由于病人是婴儿,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那么就必须转而得到亲人的认可。因为对于医生而言,他只是生病的6个孩子中的一个,但对于他的父母而言,他是唯一。但Dr.House却为了能够顺利进行药物“实验”,以确定正确的治疗方案,让助手不要将实情告知家属,而只是通知他们将要改变治疗方法并且会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那位女医生在告诉家属后续治疗时把情况说的太过乐观,所以当她们的孩子抢救无效死亡时,她们崩溃了。虽然最后其他孩子都得救了,但她们失去孩子的悲痛又能怎么来抚平呢?
相比治愈的病人,失去的生命更让人惋惜,死者既往以,生者余悲歌。“救人”还是“治病”,当两者相冲突时,其实没有一个是十全十美的正确答案,有得必有失,而医生们所能做的就只是舍小保大,以求能救下的人最多。但医者心中的矛盾与煎熬想必会缠绕他们很长的时间。就如剧中所说的:“每个医生背后都背负着无数鬼魂。”
(作者:刘逸菲,上海大学社区学院,选修生命伦理学,此文为作业,未做修改,题目为博主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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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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