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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在2010年写就,如今读来仍不觉落伍。当年是一位普通教师,如今也分管学院本科教学,更深体会了当年的感受。也许,有人会说,有考试就有作弊。这话不假,但是,考试的目的是什么?这还需要我们深思……
每个学期末,学生都要有长达两周的期末考试期,我们每位老师除了自己主考的科目以外,还要监考两次,而且一般都不是自己本系的学生。几年下来,对监考中发现的一些现象思考了很多,拿来与大家共享。
其实考试这个东西真不知是谁发明的,有好事者可以查一查,究竟是哪位先人创造了此物,是作为文明古国的中国的产物,还是东西方不约而同产生的巧合,不得而知。每次考试前,在最后一堂课上,我都像老大妈一样苦口婆心地“规劝”学生:考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大家要正确对待。可每次,都有一位、甚至几位同学因作弊被抓。
刚刚看到熊丙奇老师的博客,也提到了考试作弊问题,他把因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生诉诸法律的个案推而广之,转而对我国现行教育体制进行抨击。我认为他转移了话题,没有说到点子上。仅从考试作弊看,这至少反应了作弊者的人品。试想,一个连考试内涵都搞不清楚的大学生,仅仅为了一点眼前的蝇头私利而去作弊,丢失的是一个人的品德与人。
我也是从学生过来的。回顾学生生涯,我唯一一次作弊是在大一的时候,而且,那次唯一的作弊令我铭记终生。那是一次课堂随考,当年学习外语的我们还有古汉语课程,给我们上课的是一位中文系的老师,他叫付根清(后来据说去了青岛,至今还很感念付老师当年的教诲)。付老师突然让大家拿出一张纸来,把上一节课布置背诵的一篇《蝜蝂传》默写下来。当时大家都愕然了。无奈,笨拙地从桌洞里翻开课本抄将起来……
付老师戴一副眼镜,目光炯炯地在301教室踱步,目光如炬。他话不多,但很威严,可谓振聋发聩:有些同学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得失而丢掉了一生最宝贵的东西!听到此话,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那是三楼啊。我当即抛开书本,在纸上写了一句话:对不起,付老师,我没有认真背诵,下节课一定给您背出来!
付老师的这句话我不知跟几届学生说过!我给当年我带辅导员的95级全体同学说过,记得那一级是当时外院学习风气最正的;我也给历届我带的学生讲过;而且,我还会一级级地讲下去……
窃以为,作为学生,应该对所学知识有一种宗教般的虔敬,任何作弊的行为都是对知识的亵渎。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充分认识到考试的意义与作弊的后果。我们允许一个人犯错误,但是,我们应该给犯错误的人足够的惩戒。作弊没有情节轻重,只要被认为是作弊,我认为他就不配做一名大学生。我完全赞同作弊即开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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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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