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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超生缴纳的“人口增容费”?
最近有媒体放风说国家正在准备全面放开“二胎”,这里有个问题,既然给生育二胎“平反”了,那么不久之前被“超生”处罚的那些人如何办?是准备把强缴的增容费按本付利退给人家,并向人家赔礼道歉(因为人家看上去显得有先见之明!)?还是缴纳了的就白缴纳了?
还有一个更为严肃的问题,有些人遵纪守法,扎紧腰带不生二胎,不是不想生就怕生了二胎被单位“开除”和缴纳“增容费”,现在这些人之中的有很多人错过生育年龄了,但他们并不是不想生,只是你吓唬人家不让人家生...是不是对这些人要做出“补偿”?并赔礼道歉?
真应了那句话了:某党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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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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