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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与韩国,对长者的恭敬有时已达到病态的程度,如导致几位浙江花季女孩在旧金山机场遇难的南韩航空的空难事件,就是因为韩国驾驶飞机的是一位长者实习飞行员,而教练年纪相对较轻,由于对长者尊敬的要求,使得这个年轻的教练,都不敢纠正年长的实习飞行员的错误而酿成悲剧。我国虽然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近年来多方努力推进和强化儒家尊老的传统价值观。国内一般工资往往是随着工龄的增长不断提高,在单位的位置也随着工作时间的延长而不断提升。另外,一些随着地位及知名度的提升而带来的“额外收入”,也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提高,如到其它单位做专家的机会。以我为例,我若想通过做专家而赚取一些额外收入,每个月能拿的各种专家费与劳务费都会超过万元。
大家都是从年轻成长起来的,回顾成长的经历,我深深感到研究生刚毕业进入工作岗位的那段时间,是最穷,最没有钱,但却是最需要花钱的时候。工资偏低,没有实际工作与工程经验,还没有积累起一定的社会资源,工作成绩难以得到社会承认,也难从社会上获得技术输出或技术服务的机会,但同时要结婚,要买房,要生孩子,这每一项都需要巨额支出。特别是那些没有老可啃,父母难以继续经济支持的青年,生活压力巨大。当年,我就是因为高校的工资每月只有120元,每月都入不敷出,捉襟见肘地过日子,不得不暂时离开学校到外资企业打工来解决迫在眉睫的经济问题。
反观我们现在,房子有了,车子买了,孩子也长大了,该大笔的支出已经没有了,而收入还在不断提高。对于已获得高级或副高职称的科技工作者来讲,存款、理财产品或金融证券一年增加十万元,与一年增加一百万元,对工作和生活都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从需求的角度来看,应该增加年轻人的经济收入。我们太喜欢锦上添花了,其实社会更需要雪中送炭!
若直接增加刚入职的科技人员的工资,随着工龄的增加再降工资,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不具有可操作性。但对新入职的博士或博士后,提供一笔巨额的科研启动经费,如100万元,其中,每年可以支付15万元作为新入职人员的劳务补助,则是可行的。最近与一位在美国大学做过几年大学考核期教师的企业高管聊天,他就讲,美国给刚毕业的博士或博士后进入大学的教职或研究人员,往往一次性支付一百万美元左右的科研启动资金,然后要求在3-5年内作出一定的成绩,有好的研究成果,可转正为正式的教职或研究人员,没有好的研究成果,或新入职的博士或博士后发现自己对科研根本没有习趣,那就只好离开,另外寻找更适合自己的位置。国内现在不少大学似乎也在学习这种方法招聘博士或博士后充实到教职员工队伍中来,但存在二个问题,一方面对新入职的博士或博士后支持力度还不够,另一方面一些“功成名就”的老员工眼红这些年轻人相对高收入。
我觉得与其将一些所谓863或973科技计划项目,几个亿甚至上百亿的重大专项,让一些“科研大佬”来瓜分,还不如将这些钱,用来支持更多的刚入行的博士或博士后,作为他们的研究生涯的启动资金。因为成为“科研大佬”,应是硕果累累的功成名就之士,他们不应该继续靠国家的科研经费养着而发表一些无关痛痒的SCI论文。这些在实验室做研究,发表SCI论文的工作,让刚入职的年轻博士,博士后们去干吧。“科研大佬”应该将精力与注意力放在提高国家科技实力与生产力水平的经济建设主战场。经过多年的科学研究,“科研大佬”们已掌握了较强的科研能力,且也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和建立了一定的社会关系,也该到了用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和所获得的研究成果,回报社会的时候了。
若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制度,对于每个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来讲都是公平的。因为当初进入科研这个行业时,人人都曾获得科研启动资金。经过几年的拼搏,对于已经取得了科研成果,晋升了高级职称的人,工资自然也得到了提高,掌握了回报社会并享受研究成果的能力,自然到了该“断奶”的时候。而那些拿了科研启动资金,并没有能取得什么科研成果的人,或者对科研不再感兴趣,或者不具备较强科研能力,想离开科研岗位,另寻出路也是合理的选择。在人生最需要钱的时候,曾得到政府的资助,也应心怀感激地寻找更合适自己的位置。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它能有效地留住一些优秀的硕士生,让他们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当然,也有人讲,我的研究是纯粹的基础理论研究,离应用相差太远,不可能从服务社会中获得收益。对这些研究人员,国家应继续支付他们的研究经费,能让他们过着体面的生活,让他们安心于自己的研究工作,但基础理论研究人员所占的比例相对是比较少的。理论前沿的研究项目,往往一个小团体就够了,有些纯理论的数学研究,只要一颗聪明的,坚持不懈地研究大脑即可,而不必要花费千万级以上的科研费支出。
一些高精尖的前沿,且也有应用背景的研究如核聚变的应用,这是需要国家拨款支持的,但这种类型的项目不多。其实即使是这种类型的项目,都可以邀请一些相关企业参与,共同研发,企业分担部分研究费用,也为企业将来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业应用打下基础,有助于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的速度。目前国内的一些大的研究课题,如政府投入几十个亿的所谓专项研究,用来开发能应用的技术。其实这些专项应用研究,本来应该采用企业行为来开发,政府只需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与鼓励即可,将这些钱用来补助博士或博士后进入工作后的科研启动经费,也许能得到更好的长期收益。一方面它有利于杜绝“科研大佬”的科研经费腐败问题,有利于保护这些“科研大佬”与相关的官员,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更多对科研感兴趣的博士与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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