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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到报道:北京大学10日通报称,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于艳茹承认抄袭事实。没找到北大原始的通告是如何说的,只看到许多媒体都发了该消息,最初的来源应该是新华社的。
于艳茹事件后自己曾写过一篇博文:马后炮:说说于艳茹事件,对于艳茹事件的处理也提了点自己的看法,总体上其实还是认为对于艳茹这样的年轻博士,在处理的时候别像痛打落水狗那样,应该给人改正的机会和出路。今天看到北大的通报,撤销学位,这个处理是比较严厉的,但没见报道中提到给出这个处理的依据。
记得于艳茹事件曝光的时候,在媒体的穷追之下北大曾有表态,说是因为刚刚开学,还未对此事件着手调查,并表示将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博士答辩论文重新进行核查,如果确认博士答辩论文抄袭,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而看现在的处理决定,却闭口不谈于艳茹博士论文是否存在抄袭的问题,而只是根据《国际新闻界》上那篇论文的学术不端便给出了处理。偶认为北大这样的通报是不太负责任的,既对于艳茹不负责,也对公众不负责。按说,于艳茹发表在《国际新闻界》上的论文,期刊已经认定了其学术不端的性质并给出处理措施,如果北大因此就可以对于艳茹处理,根本没有必要拖那么长时间。
我们现在好奇的是,于艳茹的博士论文有没有学术不端的情况?如果有,严重到什么程度?如果没有,北大也应该要有相关说明,至少也能表明于艳茹并非在念博士的期间经常有这样的学术不端行为的,而且北大是否有只要发现发表的论文有学术不端便要取消博士学位这样的规定?因为这也许涉及以后许多类似的案例呢!如没有这样的规定,那是不是给于艳茹的处分过重,是否有应付媒体危机处理的成分?
由于报道没有把这些关键点交代清楚,所以让人难免有各种猜测。比如我就私下猜测,北大也许查出于艳茹的博士论文也存在学术不端才给出处理的,之所以回避这一点,因为如果博士论文有问题,便涉及到导师、研究生院、答辩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把关不严问题,进而涉及如何解释这样的情况和是否要处理相关人员的问题等等等等,所以,就这么语焉不详,但愿此事已经不再是热点没多少人关注就好。。。
在此还要吐槽一下记者们的素质。记得上次于艳茹事件的报道中,有些媒体说她翻译的是外文的期刊,有些说是翻译的外文专著,偶写博文的时候,看了下相关报道,看到说是于艳茹大段翻译了 Nina R. Gelbart 发表于《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1984 .4 上的《"Frondeur"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一文,偶凭自己感觉,觉得《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的名称看上去像是本图书的书名,“1984 .4” 这样的表述与出版时间是吻合的,判断其为一本专著,还在博文中嘲笑了一下记者,结果自己反而被科网LL同梦嘲笑了一下,去一查才发现,《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竟是一个期刊,很为自己的主观粗心羞愧了一阵。而这次,发现所有的报道竟全都是“于艳茹所发论文大篇幅抄袭国外专著”,顿时大晕!
其实偶还是这个观点:于艳茹之所以要翻译国外的论文并投稿能发表,一方面是因为学校对博士生有发表论文的要求,有来自学校的压力,另一方面是因为期刊本身不录用纯粹的翻译稿,所以要把翻译稿也弄成自己创作的样子才能发表。要真的只因为这一个问题便撤销其博士学位,似乎有点处理过重。当然,对学术不端应该从重处理,只是希望以后发现同样的情况都一样这么处理。而如果于艳茹的博士论文也存在学术不端的行为,那就不要为了这样那样的顾忌而遮遮掩掩的,还要摆出一副对学术不端零容忍的姿态,却只对最弱势的学生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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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20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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