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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街上让一个擦鞋童(当时的香港还容许这行业)把你的皮鞋擦亮了,你给他二元做酬报,这二元是购买他的劳力呢,还是购买皮鞋上的光亮?
正如张教授所描述的香港的那位教师答不出来一样,我看到这个题目也有些犯难。细思量,其根本原因似乎真的是:生产函数分析所导致的尴尬。
张教授给出的答案是二者皆对:产品市场也就是生产要素市场,二者分不开,只是不同角度看同一市场。
我感觉有道理,但有待进一步消化或商榷。至少张老先生的观点让我眼前一亮,说明启迪了我对于经典的经济学的新视角。所以我将继续忙里偷闲地关注之。
对于产品市场也就是生产要素市场的理解,从张老先生提供的计件工资的案例来理解显得比较自然。劳动力”(生产要素)与“珠子带”(产品)是不同之物,但购买劳动力与购买珠子带是同一回事,市场一也,跟擦鞋童与皮鞋光亮的例子一样,只是穿珠子多了一些“中间人”。以件工算工资,生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的合约形式大致相同,多了中间人的监管与讯息的传达只是为了减少市场顾客需要做的工作,以中间人的专业处理成本较低。
但是具体到按时间算工资的情况,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的统一性,理解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为工人的时间本身不是物品,不是顾客要购买之物,虽然原则上市场的任何产品都可以按产品之内的多个不同工人的参与贡献,以及各种原料的采用与机械的租值加起来算价:每个不同工人的小小贡献之价,琐碎原料之价,机械租金之价等,但是顾客并没有这样算。然而通过产出机构的老板或“中间人”,这些琐碎之价是算了的,跟穿珠子的例子相比远为复杂,但原则还是一样。这样看,产品市场还是生产要素市场,二者一也,只是合约的形式不同而已。不要以为物品的顾客没有那样琐碎地算价,市场就改变了。因为时间工资不是直接量度劳动力对产品的贡献,监管的问题跟件工合约有很大的差别。
到这里,我的理解还是顺畅的。但是具体到合约的差异,要牵涉到其在《制度的选择》提及的“履行定律”,以及《佃农理论》。期待有时间再读这两本。
最后回到张老先生的观点:把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作为同一市场看。传统分开处理往往顾此失彼,失误频频,而漠视了合约的选择与经济整体的合约结构,看少了很多。不同产品当然有不同市场,但同样产品,把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分开处理可以严重地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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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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