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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嵇少丞博主上传一篇博文中谈到到方志敏烈士的一些事儿,主要涉及所部红军杀害一对传教夫妇。我想就此说说自己的看法。
第一点是,就我看到的材料,包括嵇博主从维基百科得到上述的信息,不能简单地用作对方氏人品的证明材料。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看,不能认为军事统帅对所部在战争期间的一切大小行动都负责任。方氏的思想和行为,在二十世纪上半,是一种世界性潮流的组成部分。方氏个人参与这一社会思潮支配下的革命活动,就我了解,动机是高尚的。据说,方氏被俘后,蒋介石氏曾亲自劝降,许以江西省长高位(那时的省长可不是现在的省长),但方氏不为所动。即从鲁迅得到的方氏遗著来看,如果文如其人可信的话(不能想像一个即将就死的人会编造这种细致的谎言),方氏的人品是应该得到承认的。
嵇博主文章提到方氏处死其叔父之事。这在革命时期是可以理解的。雨果的小说《九三年》描写了几个理想人物在革命中的行为及结局,从反面证明我的上述看法有一定道理。我不能接受的底线是“斗牛”事件之类。发生在解放区“土改”时期的该事件中,用铁丝穿过边区著名民主人士牛友兰(他曾积极支持共产党的革命活动,并贡献大量家产于抗日战争)的鼻子,逼其子,共产党的高级干部牛荫冠拉着游街。致其死亡。这是真除近代中国外,历朝历代都不可能发生的惨绝人寰、灭绝人伦事儿。
前面为方氏辩护的部分,有两个关键词,希望嵇博主及网友们注意。其一是战争,其二是军事统帅。据说,在朝鲜战争初期,美军为了安全撤退,曾大量射杀随军队撤退的韩国民众。不能认为杜鲁门总统应为此负责。又听说,越战期间,美军中曾发生吃人的器官事件,亦为此类。
就当时革命一方的理念,外国传教士是革命的敌人。传教士夫妇的被害,不能用简单地以对错来判定。打土豪,是革命军筹款的重要方式。否定这一方式,不如否定革命本身来得彻底,而后者操作起来似乎有较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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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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