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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与不少焦点解决爱好者讨论所谓的咨询师身份问题。
鉴于国情,其实目前我们许多所谓的咨询师并非真正在用“咨询师”的身份助人。此时,许多咨询中的原则能否适用确实是一个令人非常冲突的问题。
焦点解决晤谈强调的基本精神是“身后引导”,然而当晤谈对象明确希望听到我们的建议时,我们该说还是不该说?再如,焦点解决理念非常强调“去病理化”,当我们被询问到底有没有疾病的时候,我们该给诊断还是不给诊断。
对于诸如此类的困扰,其实绕不开的是“我们的身份问题”。一段时间的讨论下来,似乎达成了这么几点目前的认识:
1)如果我们是以“咨询师”的角色在面对当事人,那么遵循咨询的基本原则是必然的。
2)如果我们是以其他的身份,或者被当事人理解的还有其他身份,比如:医生、老师的身份,那么这个医生或者老师身份需要承担的职责应当在晤谈中体现出来,此时,我们可能是把焦点解决理念或者部分技术元素整合在我们主要的身份角色之中。
当然,由此而出现的几个话题是整个咨询界有必要寻找共识的。
3)国情之下,必须考虑文化背景对咨询师角色的影响。在中国这样一个等级意识比较强烈的人文背景下,是否西方咨询理念中的诸多元素可以完全照搬,不完全照搬又如何拿捏好分寸是值得国内咨询师探讨的。
4)目前咨询技巧大量的在非咨询领域应用,例如:思政工作、工会工作、教育工作、医务工作,简单的用咨询原则来要求其他专业人员,必然会出现很多冲突和矛盾,这是咨询技术多元应用亟待澄清的重点。
5)心理咨询专业不能停留在技巧的学习上,还应当为树立社会价值观、树立健康文化和打造健康环境提供服务。
继续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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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20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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