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学》就衡阳金大米事件发了一篇很好的报道,他们采访国际金大米项目主任Adrian Dubock(未参与衡阳金大米研究),对中国官方的调查结论一一反驳:
1、美国做金大米试吃试验时,知情同意书里同样没有提到“转基因”(提到是“制造胡萝卜素的大米新品种金大米”),因为知情同意书的用语必须是试验对象能够理解的;
2、汤光文带入中国的金大米是煮熟的,根据中国法规无需向海关申报(海关只要求申报转基因生物体);
3、试验从浙江转到湖南去做,试验设计并无变化,所以原来的审核依然有效,不必向NIH重新申请。
近来,湖南的“黄金大米”、法国开展的小白鼠食用转基因玉米试验等,再次把转基因推于风口浪尖。在两院院士师昌绪的倡导下,两院资深院士联谊会组织转基因作物论坛。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等认为,转基因作物并不属于食品安全问题。
http://discovery.163.com/12/1217/09/8ITTHLC5000125LI.html?from=index
人民日报:转基因食品,美国人吃得不少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2/12/273021.shtm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80034-643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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