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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中外学者几乎都希望建立一个符合或更加符合人性的社会,并为之而作积极的理论上的探讨和实践上的探索。
问题在于:究竟什么是人性?是“无恻隐之心,非人也”的道德性?或“亲不亲,阶级分”的阶级性?或“人法地,地法天...道法自然”的自然性?或“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自私自为性?或“人是政治动物”的政治性?或“我思故我在”的理性?或“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社会性?......
问题还在于:一个社会是不是符合人性,以什么为尺度?也许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说得对:“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个“人”就其作为衡量和评判一个社会是否符合人性的尺度而言,无疑应该被理解为人类中一个一个的个体之人,即“我”。相应地,“人是万物的尺度”也可以被理解为“我是万物的尺度”,从而关于一个社会是否符合人性的问题,就可以被归结为一个社会是否符合“我”的要求的问题,亦即人性可以被归结为“我的要求”。于是,对人性的探求,就得诉诸对“我”和“我的要求”的反省。
在“我”和“我的要求”的关系中,“我”只能像笛卡尔那样从“我思,故我在”方面去界定“我”,把“我”定义为“在思”的“思在”——理性存在,因为感性存在是无所谓“我的要求”的,只有理性存在才能意识到“我”与“非我”的区别,从而在“我”与“非我”的关系中意识到“我的要求”,即向外在于“我”的“非我”提出“我的要求”;反之,感性存在和知性存在都提不出“我的要求”,因为感性存在只能在受到外来的“非我”的刺激的情况下仅仅感觉到“非我”的存在,而且在这种感觉中,“非我”并不是与“我”有关系的存在,而只是一个混沌的存在,因为仅凭感觉是无法从“我”与“非我”未分的混沌世界中明确区分“我”与“非我”的关系的;知性存在虽然能明确区分“我”与“非我”的关系,但是它在“我”与“非我”的关系中只是作为“知性的我”而存在着,这种“我”是没有情感和意志的,而且唯其不带有任何情感和意志,他才能达到对“我”与“非我”的关系的认知,即获得关于“我”与“非我”的关系的客观知识——与客观知识相对应,知性存在只是事实存在,而非价值存在。
意识到并且提出“我的要求”的理性的存在,作为既区别于感性存在又区别于知性存在的特殊存在,是具有知性的情感存在和意志存在,即不仅是事实存在,而且是价值存在。所谓“我是万物的尺度”的所谓“我”,是“我思,故我在”的“我”,但却不是作为事实存在的“知性之我”,而是作为价值存在从而能提出“我的要求”的“理性之我”。“理性之我”的“理性”就是所谓“人文理性”,与之相对应,“知性之我”的“知性”就是所谓“科学理性”——确切地说,“科学理性”应该叫“科学知性”。
因此,关于人性的知识,其实就是关于“理性之我”及其“理性”的知识,亦即关于作为价值存在的“我”即作为价值主体的人及其价值的知识。人学——关于人性的学问,其实就是研究人的理性(与感性和知性相联系)的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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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19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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